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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給消防員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給消防員一條安全回家的路

屏東科技產業園區製作高爾夫球的明揚國際公司廠房發生大火引發爆炸,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上百名員工死傷的慘劇。屏東縣政府初步查出明揚工廠有3大違法事實,其中非法儲存逾30倍的易燃化學物質,可能是造成如此重大傷亡的原因,顯然這又是一場人禍悲劇,何時才能給消防員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政府責無旁貸。

三不管死角 誰該負責

現代化災害的發生往往是複合型災害,也就是一個主要災害事件發生,會直接或間接衍生其他的災害,造成的損失不只是加法,而是幾何級數的效果。換言之,消防工作不再僅是「水裡來、火裡去」的單純,消防員赴湯蹈火救人絕對不該是去賣命送死。

2015年,桃園發生新屋保齡球館因變電箱爆炸起火,儘管無人受困,現場指揮官仍派員進入,雖然在閃燃前發出撤退命令,但火場視線不佳、障礙物太多,造成6名消防員命喪火窟的悲劇,也因此促使政府重視消防檢查,並對現場指揮調度有更大程度的改善,但悲劇並沒有結束。2018年仍發生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再有6名消防員殉職,敬鵬工廠因儲存大量柴油與化學品,同時工廠設計的風管連接上下樓層,使得火勢順著風管迅速蔓延,消防員收到指令不及撤退,遭濃煙與火焰吞噬。

兩起慘痛教訓促成2019年《消防法》修法,強制業者有責任提供廠區化學品資訊、平面圖,並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對違反的業者將直接開罰。立法院今年5月更三讀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口氣修正27條條文,對於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直接開罰。

然而,縱使政府透過修法強化管理,但此次明揚國際工廠爆炸案仍燒出不少管理上的問題。首先,經濟部說,明揚國際所在的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是新設園區,消防由地方轄管,廠內危險物質的管制為《消防法》延伸的管理辦法,權責是地方消防局。至於勞動檢查、建管法規或消防安全規範,也受職安署、營建署督導。

根據屏東縣消防局統計,明揚工廠為丁類場所的一般廠房,每3年檢查1次,之前安檢都僅是小缺失,結果大火一燒,才發現依規定廠房只能儲存有機過氧化物100公斤,但明揚卻儲放3000公斤,且儲存倉庫牆須防火構造厚度達3公尺以上,並應為獨立專用建物,明揚也同樣違規。正因如此,工安問題並非單一事件,一個產業園區內的工廠管理卻中央、地方多頭馬車,政府修法再嚴密,面對如此三不管的園區死角,就是顆未爆彈。

局長淪酬庸 欠缺專業

近年政府不斷擴充各類園區,理應透過園區內的自主管理確保職安、工安等各類安全萬無一失。過去竹科有自己的消防隊,可在遇到災害時迅速掌握,並提供協助的第一線消防員必要資訊,且平日透過廠商提供先進科技救災器材進行專業訓練,減少災害擴大。但2020年回歸由新竹縣市消防局負責,徒增縣市人力負擔,是否比照消防署在各港區成立專責消防隊,專責管理園區安全動態,值得討論。

再者,縣市消防局長派任問題也在這場大火中被議論。1996年後各縣市消防大隊脫離警察局,陸續成立消防局,但消防局仍比照一般局處由各縣市政府掌握著人事、預算,消防業務逐漸成為政客的工具,民代箝制預算,使得地方消防首長不得不低頭,過去有聲音要求消防應比照人事、政風、警察一樣,回歸中央一條鞭,不讓消防署成為空殼。

這次屏東縣消防局長許美雪口誤引發眾怒,她是警大安全系畢業,並非消防系,但依法規確實符合派任資格,只是人命關天,面對日益複雜的災害和消防業務,未具有實際救災經驗的領導者確實有所不宜;況且消防局長若成為政治酬庸,易生貪瀆弊端,更對基層消防員的生命安全是一大挑戰。

台劇《火神的眼淚》故事著重於探討消防員在執勤中面臨的生死關頭,並揭露消防體系中的沉痾弊端。這次屏東大火中殉職消防員鍾吉垣的父親向蔡英文總統反映,以後要增加消防人員保障,因為消防員就是在賣命,如果發生意外,所有父母都會痛在心裡。在此沉痛呼籲,未來無論誰當家,都不能讓打火弟兄們白白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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