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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男大生性侵女同學還搞大肚子 她求償200萬男方全應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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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 張議晨

林姓大學生結束社團聚餐後,酒醉後借住女社友的租屋處,卻趁醉意不顧女社友哭泣推拒,性侵得逞,後來女社友生理期未到,求助婦產科才發現懷孕5周。林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8個月,女社友對他求償200萬元,林男同意女方全部請求,高雄地方法院最後判林要賠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林男和女社友都是同校學生,也是同社團成員,前年6月6日晚間,林男參加社團聚餐後,因住處較遠,因此借住女社友的租屋處,2人與梁姓、杜姓等社團好友一路暢飲至凌晨3時,才帶著醉意入睡。



隔天凌晨,林男卻假藉醉意,偷溜進女社友房間,將房門上鎖後壓在女方身上,女社友被林男行為嚇到,大喊「不要鬧了」,住在隔壁的杜姓友人聽到吵鬧聲過來詢問,女方以為林男喝醉再玩,叫他到隔壁房睡覺,沒料林卻故意「裝睡」叫不醒,因女社友房間太擠,杜姓友人隨後回房睡覺。



林男後來趁女社友熟睡,再度溜上床,強脫她褲子,女方驚醒後質問林男「幹什麼」,林仍不顧她推拒哭泣,強脫褲子性侵得逞。事發1個多月,女社友因經期未到,求助婦產科才發現已經懷孕5周,被迫吃藥墮胎。



事後女方傳訊給林男,「我懷孕了」、「你不該這樣」,林發現女方懷孕,一度回覆「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才剛開始不是嗎」;女方又回「但的確有發生不是嗎」。林男隨後向女方致歉,之後不斷詢問「現在狀況呢?」「對不起讓妳承受這些」、「對不起,我知道真的很不該,但請妳相信我真的不願意造成這樣,並且是真心後悔,在那之後我儘量想辦法協助妳調養身心好嗎,我想盡辦法彌補妳。」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性侵,還稱兩人訊息內容,是被女社友陷害,他會道歉是認為當時他有女友,卻和女社友接吻、擁抱、愛撫,這樣的行為對不起女友。但法官綜合兩人對話紀錄,認為林男應是自覺愧對於女社友,才會傳訊致歉,因此不採信林男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8月徒刑;女社友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林求償200萬元,林在法院審理時,同意女方全部請求,法院最後判賠2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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