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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鞭」與「策」究竟是一件器物還是兩件器物﹖

「鞭」與「策」究竟是一件器物還是兩件器物﹖

  人們常說的「鞭策」一詞如何解釋﹖「鞭」與「策」究竟是一件器物還是兩件器物﹖如果是一件器物﹐為什麼同義反覆而叫鞭策﹖如果是兩件器物﹐分別指的又是什麼呢﹖海昏侯墓車馬坑中出土的四件銀質馬箠﹐為我們回答這些問題提供了實物依據。
  海昏侯墓的車馬坑是考古人員最早進行挖掘的。它位於主墓西側偏北﹐平面呈現一個巨大的長方形﹐南北長177米﹐東西寬424米﹐距地表深25米﹐屬於主墓本體的外藏車馬坑﹐坑內有木槨包圍。從這裡出土了實用高等級安車5輛﹔馬20匹﹐均為活時埋葬﹔各種文物3000餘件。
  就在這座車馬坑中﹐人們發現了四件銀質的馬腿。目測馬腿長約20~30厘米﹐相當於漢代的一尺有餘﹐顯然比真正的馬腿小得多。從色彩和光澤判斷﹐使用的白銀純度較高﹐說明它們非常珍貴。其造型十分逼真﹐比例恰當﹐結構符合解剖原理。馬蹄呈圓形﹐小腿收緊至關節處﹐一拳可握﹐而關節以上的大腿自然散開﹐呈橢圓形。上下兩端封閉。
  這四件銀質馬腿究竟是做什麼用的呢﹖有人說這是藝術品雕塑。的確﹐這些馬腿可以稱得上是精美的雕塑藝術品﹐但它們絕不僅僅是作為藝術品用來欣賞的﹐因為車馬坑中出土的都是實用器﹐所以一定還有更加重要的實用性功能。否則﹐它們應當擺放在主墓室的棺槨中﹐而不應當堆放在車馬坑中。
  有人說這是一種馬飾。的確﹐漢代的馬匹非常珍貴﹐人們往往不惜使用金銀珠寶、綾羅綢緞把心愛的馬匹打扮得漂漂亮亮。車馬坑中出土的馬飾非常多﹐包括當盧、帶扣、馬鑣、管飾、轡飾以及鞍飾等﹐但這種銀質馬腿在馬身上似乎找不到能夠裝飾的合適地方。
  有人說這是一種車飾。的確﹐漢代貴族的車輛裝飾非常豪華﹐以此顯示擁有的財富和地位﹐從仿製的西漢中山靖王劉勝的安車中可見其全貌。在海昏侯墓出土的車馬器中﹐車飾佔了很大一部分﹐包括車廂、車傘上的裝飾﹐車轅、車衡上的裝飾﹐車輪、車軸上的裝飾﹐等等。而且在這些車飾中﹐不乏使用青銅鎏金、青銅包銀、青銅錯金等高檔工藝。然而﹐從漢代車輛的各種裝飾中﹐難以找到安放類似銀質馬腿的合適部位。
  看來﹐這四件出土於車馬坑中的銀質馬腿﹐並不是固定在車輛或馬匹的某個部位。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它們是與駕馭車馬時使用的器物有關。
  按照史書記載﹐劉賀生前有一個癖好﹐就是騎馬。漢代時把騎馬叫「馳馬」、「馳逐」、「走馬」、「騎獵」等。劉賀當昌邑王時「曾不半日而馳二百里」。18歲時接到朝廷發出的要他趕赴長安典喪的璽書後﹐「其日中﹐賀發﹐晡時至定陶﹐行百三十五里﹐侍從者馬死相望於道。」在三四個小時內連續奔跑135里﹐簡直創下了當時大隊人馬馳逐的最高紀錄﹐這真是一個奇跡。
  然而﹐年輕人過分迷戀騎馬會耽誤正事。昌邑國的中尉王吉﹐也就是那個講授《齊〈論語〉》的祖師爺﹐看到「王(指劉賀)好遊獵﹐驅馳國中﹐動作亡(無)節」﹐便上疏規勸﹐其中有三句是形容劉賀馭馬時的姿態﹕「口倦乎叱吒﹐手苦於箠轡﹐身勞乎車輿。」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口中不知疲倦地呼喊著﹐手上辛苦地操作著箠與轡﹐身體疲勞地在顛簸的車廂裡受累。這裡面提到的「箠」是什麼呢﹖顏師古註﹕「箠﹐馬策。」。
  那麼﹐劉賀使用的馬箠或馬策是什麼樣子呢﹖在《說文解字》中﹐把「箠」註釋為「擊馬也﹐從竹」﹔把「策」註釋為「馬箠也﹐從竹」。看來﹐古代的「箠」與「策」都是用竹子做成的。「箠」與「策」可以作為名詞﹐也可以作為動詞﹐它們是同一種馭馬的工具。
  古代的「箠」字還有兩個異體字「棰」與「捶」。「棰」﹐是木字旁﹐表示短木棍。這就是說﹐馬箠或馬策不僅可以用竹子做成﹐也可以用木頭做成。《莊子天下篇》中說﹕「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表明古代的捶(箠、策)一般為一尺左右﹐相當於如今的23厘米左右。而「捶」也可以寫作「搥」﹐是提手旁﹐表示馬箠或馬策在使用的時候一定要用手握住。因此不能太粗而導致根本把握不住﹐也不能太細而導致把握不牢﹐使不上勁兒。
  綜上所述﹐可以初步判斷﹐海昏侯墓出土的銀質馬腿﹐應該就是馬箠﹐或者叫馬策。因為其一﹐它出土於車馬坑中﹐是馭馬的實用器物﹔其二﹐它的長度是漢代的一尺左右﹔其三﹐它的小腿處可以握在手上﹔其四﹐用它的大頭可以捶擊、策動馬匹。唯一不相符的就是它的材質不是竹子也不是木頭﹐而是珍貴的金屬白銀。
  其實﹐馬箠或馬策的材質並不僅僅限於竹子或木頭。《莊子至樂篇》說﹕「莊子之楚﹐見空髑髏﹐髐然有形﹐撽以馬捶。」意思是莊子到楚國的時候﹐見到路邊有一副骨頭﹐已經乾枯了﹐但是形狀很好﹐於是便把它當作馬箠用。這至少可以說明兩點﹕第一﹐古代的馬箠或馬策﹐不僅可以用竹子或木頭做成﹐也可以用骨頭或其他材料做成。第二﹐馬箠或馬策如同「髑髏」骨一樣﹐一頭粗﹐一頭細。細頭便於把握﹐粗頭便於捶擊。因此﹐作為昌邑王劉賀使用這種形似馬腿的銀馬策或馬箠是完全可能的。
  那麼﹐鞭與策又是怎麼回事呢﹖必須指出的是﹐在各種古籍文獻中﹐鞭與策是作為兩種馭馬工具而出現的﹐因而派生出兩種馭馬方式。這一點是不容混淆的。
  一是材質不同。鞭﹐《說文解字》註釋﹕「驅也﹐從革」。也就是說﹐馬鞭是用皮革切成一條一條後編織而成的﹐後來也有用絲、麻、布等軟材料製作﹔策﹐如前所述﹐馬策一般是用竹子或木頭或骨頭或金屬製成的﹐是硬質材料製作的。
  二是長短不同。鞭﹐一般比較長﹐甩起來會發出很響的聲音﹔策﹐一般較短﹐一尺左右﹐拿在手中﹐使用時一般沒有聲音。
  三是使用的方法不同。使用鞭在馭馬的時候﹐動作是「驅」動﹐形象地說就是「抽打」﹔而使用策在馭馬的時候﹐動作是「擊」或「捶」。《康熙字典》解釋﹕「箠﹐捶擊馬策也。」形象地說就是「拍打」。
  綜上﹐鞭與策﹐作為名詞﹐是兩種不同的馭馬工具﹔作為動詞﹐是兩種不同的馭馬方式。在古籍中這本來是區分得清清楚楚的﹐為什麼後來被混為一談呢﹖這與進入現代社會後﹐無論是戰爭中的騎兵運用﹐還是交通運輸中馬匹和馬車的使用﹐都顯著減少甚至消失有直接關係。與此同時﹐馭馬的方式也在改變著﹐人們普遍採用執鞭馭馬﹐不再持策馭馬。久而久之﹐鞭策的區分便成為歷史﹐離現實越來越遠了。以大型工具書為例﹐1908年開始編著的《辭源》、1936年刊行的《辭海》、1947年出版的《國語辭典》﹐都把「馬箠」、「馬策」解釋為「馬鞭」。無怪乎許多人分不清鞭與策的區別了。
  其實﹐在漢語中分清「鞭」與「策」還是很有意義的。
  一是有助於我們準確理解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中國書法藝術中把基本筆畫概括為「永字八法」﹐其中有一個筆畫叫做「策」。這個「策」的筆畫如果當作「鞭子」理解﹐應該是長長的一畫﹐這就完全偏了。而當作箠、捶、搥﹐即馬策去理解﹐就非常形象﹐一頭稍粗﹐一頭稍細﹐練習起來得心應手。
  二是有助於我們正確理解古典文獻中的真實含義。《公羊傳昭公三十一年》中有一句﹕「季氏負箠謝過。」有人認為季氏背的是長長的荊條或垂柳條﹐其實是很短的馬策。《左傳哀公十一年》中有一句﹕「抽矢策其馬。」準確的意思是拔出箭來當作馬策駕馭戰馬﹐並不是把箭當成鞭子抽馬。《賈誼過秦論》中有一句﹕「振長策而御宇內。」策本來是短的﹐但用短的策去駕馭宇內即天下﹐顯然不行﹐因此必須使用「長策」。這是一種氣吞山河的形象化說法。《禮記曲禮》中有一句﹕「則僕執策立於馬前。」這裡的策﹐既可以當作簡策即竹簡講﹐也可以當作馬策講。作為僕人﹐只能拿著馬策立於馬前。《孫子虛實篇》中有一句﹕「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這裡的策﹐也不是從簡策引申為計策﹐而是從馬策引申為策動﹐即實施﹐準確的意思是因此必須經過實施才知道這個辦法的得與失。
  三是有助於我們深刻理解漢語中的許多詞彙。比如「鞭策」一詞﹐如果把兩個字都當作鞭來講﹐認為是同義反覆﹐就不夠全面。鞭策組成一個詞﹐裡面既有長鞭﹐又有短策﹔既有抽打﹐又有拍擊。方式不同﹐有輕有重﹐這樣理解就比較全面了。再比如「策馬」一詞﹐不是用鞭子去抽馬﹐而是用馬策輕輕地拍馬。《論語雍也》中有「將入門﹐策其馬」一句﹐如果去抽馬﹐馬會奮力向前奔跑﹐還能入門嗎﹖同樣的道理﹐「策馭」一詞引申為謀劃掌握﹐就很容易理解了﹔「策厲」一詞引申為督促勉勵﹐也順理成章了。
  四是有助於我們全面理解更多的成語。中國的成語在漢語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它們以歷史久遠、形式短小、結構固定、內涵豐富、約定俗成而存在。因此﹐要弄清成語的含義﹐必須準確地理解每一個字詞。含有「鞭」、「策」、「箠」、「棰」的成語非常多﹐使用的時候需要準確辨析。如鞭長莫及、鞭笞天下、鞭辟入裡、策馬飛輿、執策而從、乘堅策肥、策駑礪鈍、策頑磨鈍、鞭駑策蹇、裹糧策馬、驅霆策電等等。總之﹐我們真正理解了「鞭」與「策」及「箠」的含義﹐認清了它們之間的區別和聯繫﹐就能夠準確掌握許多成語的豐富內涵。
  綜上所述﹐海昏侯墓出土的銀馬箠﹐為人們正確識別古代的馬策打開了一扇窗口。依據這件實物筆者建議﹐現代漢語的工具書﹐如《辭源》、《辭海》以及各類學生字典﹐修訂再版時一定要在「箠」、「棰」、「策」等條目下﹐取消馬鞭的錯誤解釋﹐恢復到古典文獻中的正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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