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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夷傳奇] 古典時期雅典政廳公餐制度

古典時期雅典政廳公餐制度

  古希臘宴會有多種形式﹐奧斯翁·默裡(Oswyn Murray)將其概括為四種共餐類型﹐分別為﹕祭宴、軍事共餐、榮譽公餐、會飲。在古代雅典﹐這種帶有榮譽性的公餐主要是指政廳公餐﹐榮譽性主要體現在參與者是城邦授予特定身份的人﹐得以享受這項待遇常被視為一項殊榮。在古風時期﹐在政廳享用公餐也許單純是一種身份的彰顯﹐但是到了古典時期﹐政廳公餐演變為雅典城邦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使這項受到尊崇的習俗轉變為一條正式的制度是因為城邦頒布了斯泰西斯法令(Sitesis decree)。政廳公餐成為城邦的一項政治制度﹐對城邦政治發揮著重要的影響。
  儘管在過去的20多年中﹐學者們對於古希臘會飲文化的研究已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政廳公餐卻較少受到關注。斯蒂芬·G.米勒(Stephen G.Miller)的《政廳﹕功能和建築形式》﹐是較早地以政廳作為研究對象的一本研究著作。通過銘文和考古資料﹐介紹了政廳公餐參與者的資格﹐借助希臘3個地區的考古發現進而分析政廳的建築形式﹐考察政廳在希臘社會中所起的作用。邁克爾·J.奧斯邦(Michael J.Osborne)在《雅典政廳中的款待》一文中﹐分析了從公元前430年到公元前195年之間終身公餐授予者身份的變化﹐並探討了終身公餐作為一種榮譽措施﹐在雅典歷史的不同階段發揮的影響。4安·斯坦納(Ann Steiner)《私人的和公共的﹕公元前5世紀雅典的會飲和公共共餐的關聯》一文﹐聚焦於考古遺址中發現的一些帶有嘲諷意味的塗鴉與文字﹐試圖還原在公元前460年前後﹐政廳公餐活動中呈現的民眾與精英之間存在的巨大張力。從整體上來看﹐儘管囿於文獻資料的匱乏﹐我們難以對政廳公餐制度的諸多歷史細節進行深入地探究﹐並給出生動的描繪﹐但是在充分利用考古發現與銘文的基礎上﹐依然可以對一些關鍵問題做出合理的分析探討。
  本文論析了雅典政廳公餐的起源和概況、政廳公餐的參加對象﹐通過考查斯泰西斯法令和榮譽公餐﹐闡述政廳公餐作為一種身份認同、榮譽措施以及調節機制對城邦政治所發揮的作用。
  政廳公餐﹐顧名思義﹐是在城邦最重要的政治空間之一﹐政廳內所舉辦的一項宴會活動﹐其開銷由城邦財政支付。早在公元前6世紀﹐在政廳享用公餐似乎已成為雅典人的一種慣例。普魯塔克(Plutarch)將雅典公餐制度的出現歸始於梭倫﹐他指出後者專門設立了一條在公共餐桌上用餐的律法﹐並且立法者本人將此稱作「公宴」。不過關於這條法律的具體內容﹐更像是普魯塔克本人的解讀﹐而非忠實於歷史的記載。在他的描述中﹐梭倫的此項立法不僅具有節制的精神﹐同時也更接近斯巴達萊庫古(Lgcurgus)的軍事共餐改革﹐享用公餐因此成為一種義務﹐而非榮譽。此外﹐在阿特奈烏斯(Athenaeus)的《智者宴談》中﹐梭倫還被認為是制定政廳公餐食譜的第一人﹐規定在公餐上應當以大麥餅作為主食。將一些古老的風俗與制度的起源托名於古風時期的立法家是古代作家慣常採用的一種手段﹐今人難以再進行歷史的考證﹐但是也從另一方面反映出在政廳享用公餐是一項悠久的傳統﹐很可能在一開始也只是一種習俗﹐尚未得到法律的確認﹐後來才成為城邦的一項制度。如果僅僅以在政廳中款待外邦使節這一項活動來看﹐甚至可以推測﹐伴隨著政廳的建立﹐政廳公餐就已經出現了。
  在古代希臘城邦﹐政廳可謂是一個古老的存在。在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筆下﹐甚至早在雅典城邦建立之前﹐各個「波利斯」內都有各自的政廳﹐之後﹐通過「居地統一」運動﹐雅典人實現城邦的統一﹐建立了統一的議事會和政廳。就政廳的外部建築樣式而言﹐早期學者普遍認為﹐政廳是圓形的。這是因為在邁錫尼時期灶台一般是圓形的﹐維斯塔(Vesta)聖所或赫斯提亞(Hestia)聖所的外觀同樣是圓形的﹐圓頂廳亦是圓的﹐因而政廳也被推測是圓的。但是﹐在提洛(Delos)、拉托(Lato)和奧林匹亞(Olympia)地區政廳考古遺跡的相繼發現後﹐這一推測變得不再那麼可信。弄清楚政廳的外部樣式有助於確定政廳在雅典城邦所處的具體方位。舉辦宴會的內部陳設固然重要﹐但是其外部環境同樣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會對參與者的身份、地位、權力等方面產生影響。按照施馬爾茨(Schmalz)提出的最新推斷﹐政廳位於雅典衛城的東南角﹐並且與兩座神廟毗鄰﹐即雅典神話傳說中的首位國王凱克洛普斯(Kekrops)的女兒阿革勞洛斯(Aglauros)受到崇拜的洞穴與狄奧斯庫里(Dioskouroi)的聖所阿那克翁(Anakeion)。與之相印證的是﹐在喜劇中就曾提到﹐雅典曾在政廳招待狄奧斯庫里。
  關於雅典政廳的內部結構﹐我們所知有限。在修昔底德《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的古代註疏中﹐將政廳稱為「oikos megas」﹐意為大的建築物。通常﹐希臘的政廳包含一個用餐的大廳(Hestiatorion)﹐一個舉行獻祭儀式的赫斯提亞大廳(Hestia hall)﹐以及一個用於儲存檔案的房間﹐外加幾個儲藏室等輔助功能的房間﹐部分地區的政廳配有一個庭院。值得注意的是﹐在用餐大廳內擺放的是在會飲中常見的躺椅﹐而非圓頂廳公餐中的座椅。從這種差異來看﹐政廳公餐更像是雅典貴族城邦時的一個存在﹐而參與者也往往是城邦的精英階層。
  雅典政廳供放著綿延不絕的聖火。用修昔底德反對歐里庇得斯的警句來說﹐「聖火之於德爾菲﹐如同政廳之於古希臘」。聖火﹐是希臘人的生命之火﹐在希臘人的生活中承載著象徵含義。政廳還有宗教功能﹐許多宗教儀式從這裡開始﹐城邦獻祭也在這裡舉行。政廳還扮演檔案館和博物館的角色﹐同時還是司法審判的場所。因為政廳在城邦中的政治和宗教地位﹐所以雅典最榮耀的進餐活動都選擇在這裡進行。
  與斯巴達面向全體公民的軍事公餐不同﹐政廳公餐不是所有雅典人都能享用到的。在雅典﹐能夠享有這種榮譽的要麼是城邦的公職人員﹐他們會在圓頂廳裡享用公餐﹔要麼是為城邦做出特殊貢獻的群體或個人﹐他們在政廳享用公餐。根據用餐地點的不同﹐我們將前者稱為圓頂廳公餐﹐將後者稱為政廳公餐。圓頂廳公餐的就餐對像僅限城邦的公職人員﹐用餐人員的身份是固定的﹐並且只在公職期間參加公餐﹔而政廳公餐的參加對像除了某些特定群體外﹐城邦還通過頒發法令固定參加公餐的群體﹐甚至將這份榮譽終身化。
  政廳公餐的參加對像依據身份和頻率可分為﹕克塞尼亞(xenia)、盛宴(deipnon)和終身公餐(sitesis)。前兩者是一次性進餐﹐後者是終身公餐﹐共同點是都由城邦提供食物﹐在政廳用餐。克塞尼亞和盛宴﹐二者都是暫時性的短暫公餐﹐我們從詞源和語法可以看出。意為直到次日﹐在形容克塞尼亞和盛宴時也一直使用一般過去式。而在形容終身公餐時則常用一般現在式和一般過去未完成式﹐強調它的持久性。那麼﹐同樣是短暫的公餐﹐克塞尼亞的授予對象與盛宴不同﹐它是專門針對外邦人的公餐﹐主要是外邦使者。古風時期﹐雅典人就有了好客的特點﹐克塞尼亞被當作一種好客方式﹐被用以招待其他城邦的賓客﹐這也影響和塑造了克塞尼亞公餐。根據記載﹐凡是出訪使者來到雅典﹐都能到政廳參加克塞尼亞公餐﹐通常來說這些使者首先在政廳聖火前參加祭祀儀式﹐如同城邦公民般享用分到的動物祭品。而盛宴面向的則是雅典公民﹐包括雅典的使節。公元前453年﹐一則銘文記載﹐表決「按慣例﹐邀請塞傑斯塔(Segesta)的使節到政廳參加克塞尼亞公餐」。公元前427年或公元前426年﹐銘文記載﹐表決「邀請米蒂利尼(Mytilene)的使節參加次日在政廳的克塞尼亞公餐」。
  終身公餐與以上的兩種短暫公餐不同﹐要考察這項榮譽的獲得者身份﹐則要依據斯泰西斯法令。斯泰西斯法令是目前發現的最早的關於終身公餐的銘文資料﹐它是研究政廳公餐的重要史料。該法令自問世以來﹐就受到學者們的關注和研究。法令中提到的四類參與者都有較為完整的記錄﹐通過這條銘文我們可以大概推測出某一段時間內終身公餐的主要對象。
  由於銘文內容的不完整﹐學者們對此進行了不同版本的註解。對比IG Ⅰ[2]﹐77和IG Ⅰ[3]﹐131發現﹐這兩個銘文講述的內容基本一致﹐主要差別在第一類參與者。IG Ⅰ[3]﹐131的銘文在交代了主席和書記官等在場人員之後﹐將內容娓娓道來﹕「首先﹐根據祖先傳統﹐阿那克斯(Anakes)將獲得終身公餐的資格﹔其次﹐根據口頭的承諾﹐由於刺殺僭主者哈默迪烏斯(Harmodios)和阿里斯托格通(Aristogeiton)的貢獻﹐他們的世代長子能夠享受到這份榮譽﹔再次﹐根據習俗﹐阿波羅選中的占卜師(mantis)可以參加終身公餐﹐並且以相同的方式參加公餐﹔又次﹐根據銘文﹐在奧林匹亞(Olympia)競技會、皮提亞(Pythian)競技會、尼米亞(Nemean)競技會和地峽(Isthmian)競技會上取得勝利者﹐應該獲得公餐資格﹐以及其他獎勵﹔最後﹐對於那些已經在或者將要在奧林匹亞競技會、皮提亞競技會、尼米亞競技會和地峽競技會上贏得四馬戰車或單馬戰車比賽勝利的人﹐應該獲得公餐資格。他們根據刻在碑上的內容﹐應該獲得這項榮譽。」在IG Ⅰ[2]﹐77的註解中﹐第一類參與者是厄琉西斯的祭司(Hierophantes)﹐而非阿那克斯。這也是傳統觀點。但是喬辛·布洛克(Josine Blok)和伊夫琳·范特沃特(Evelyn van't Wout)給出了新的看法﹐認為第一類參與者是阿那克斯。這也是IG Ⅰ[3]﹐131所採用的觀點。二位學者在分析了得出厄琉西斯的祭司這一推斷的依據後﹐認為使用公元2世紀的銘文來做支撐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性。但讓他們提出新推斷的主要依據是政廳位置的進一步精確以及重要文獻的支撐。目前﹐政廳的位置被確定在靠近狄奧斯庫里的聖所阿那克翁。這無疑與第一類參與人之間的關係顯得更為密切。同時﹐進行公餐的另一類人群也需要得到關注。這些人是長期參加公餐的人(aeisitoi)﹐他們有時被認為是政廳的普通進餐者。作為一個特定術語﹐這個詞指的是在議事會(Boule)的文書、傳令官﹐他們和主席在圓頂廳進餐。無論何地﹐當圓頂廳和政廳之間的常規功能發生衝突時﹐這些長期參加公餐的人將和主席一起在政廳內進行公餐。
  政廳中除了以上被邀請的對象外﹐還有僕人或奴隸以及看顧聖火的女性。根據阿特奈烏斯的記載﹕薩福經常讚揚她的兄弟拉里科斯(Larichos)在密提林城邦政廳擔任斟酒的僕役。女性一般被禁止在政廳門外﹐除了特別的情況。普魯塔克的筆下記錄到﹕「在希臘凡是設置永恆聖火的地方﹐如同德爾菲和雅典﹐照料的責任並非交付處女而是婚期已過的孀婦。」而阿特奈烏斯也提到除非是吹笛女﹐否則也不能進入政廳。
  宴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就政廳公餐而言﹐它在雅典人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政廳﹐不僅是城邦的政治中心﹐同時也是供奉城邦灶火的宗教中心﹐因此﹐在政廳享用公餐行為本身就具有諸多的象徵意義。當蘇格拉底接受審判時﹐向民眾提出像他這樣一個對城邦有恩惠、並且需要有閒暇來激勵民眾的窮人﹐最應當得到的就是在政廳享用終身公餐的特權。蘇格拉底的這個建議從另一個方面也反映出﹐公餐資格的授予並不是「按需分配的」﹐因為那些在奧林匹亞賽會上獲得賽馬勝利的人﹐顯然不需要靠此來維持生計。那麼﹐城邦將這樣一種「免費」的用餐資格授予那些生活無憂的貴族精英﹐又是出於何種的政治考量呢﹖
  第一﹐作為一種身份認同﹐加強對城邦的認同。雅典使節在接待外邦使節後﹐分別參加盛宴和克塞尼亞兩種不同的公餐。這是雅典人對公民和外邦人身份的一個區別。但是﹐也有一些例子需要引起注意﹐比如雅典城邦會邀請即將獲得公民權的外邦人參加盛宴。公元前394年或公元前393年﹐銘文記載﹐議事會表決「邀請薩索斯島(Thasos)的斯陶里斯(Sthorys)參加次日在政廳的克塞尼亞公餐」。而同一篇中﹐又出現公民大會表決「邀請他參加次日在政廳的盛宴」。根據這兩段話﹐學者們推測出薩索斯島的斯陶里斯獲得公民權前後享受到了不同的政廳公餐。獲得公民權後﹐他被授予在政廳參加次日盛宴的資格。這種情況並非只是偶然情況﹐根據記載﹐阿里巴斯(Arybbas)被邀請到政廳參加次日的盛宴﹐但是邀請和阿里巴斯一起的人參加次日的克塞尼亞。阿里巴斯曾是莫洛西亞(Molossia)的王﹐後被馬其頓王國的菲利普放逐。阿里巴斯回到雅典後﹐證實了他的祖先授予他的公民權身份。因此他被邀請到政廳參加盛宴﹐而不與他的同伴參加克塞尼亞。奧斯邦認為有些獲得盛宴資格的人雖然不是公民﹐但是因為他們的行為功績或者地位配得上給予公民的待遇﹐而被邀請參加盛宴。公民權作為一種身份認同的方式﹐新獲得公民權或者即將獲得公民權的人被納入城邦公民共同體內﹐獲得只有城邦公民才能享用的公餐﹐通過這種方式加強認同感。
  這種認同感不僅體現在公民權上﹐還表現在城邦對民主政制的態度上。斯泰西斯法令中規定了授予刺殺僭主者哈默迪烏斯和阿里斯托格通終身公餐的資格﹐並且強調這個資格可以由長子繼承世襲下去。這無疑凸顯了刺殺僭主者的特權。雅典人對刺殺僭主者非常重視﹐在城邦共同體層面上設立了崇拜儀式。根據《雅典政制》記載﹐軍事執政官負責操辦獻給刺殺僭主者的紀念儀式。通過銘文的斷代﹐我們大致確定了刺殺僭主者在公元前420年左右獲得了帶有世襲特點的終身公餐的特權﹐雖然始於何時不得而知。給予刺殺僭主者終身公餐的特權﹐這本身帶有強烈的民主色彩。我們可以看出﹐在民主政治的意識形態下﹐對刺殺僭主者是歌頌的。甚至到公元前410年﹐雅典通過德莫梵圖斯(Demophantos)法令﹐規定所有雅典人應該發誓﹕「用言辭、行動和選票﹐以及我的手殺死任何推翻雅典民主制的人﹐任何在民主制被推翻之後出任官職的人﹐任何自立為僭主或者協助建立僭政的人。」。
  城邦將刺殺僭主者描述為公民德性(civic virtue)的模範﹐因為刺殺僭主者的行為是對民主政治的維護﹐並通過給予刺殺僭主者世襲的終身公餐的特權來加強民眾對民主政治的認同感。
  第二﹐一種榮譽措施﹐賦予對城邦有功績的人﹐將他們視為城邦公民的榜樣。古希臘人重視競技和追求榮譽。伯里克利在著名的「葬禮演說」中指出﹐「只有光榮感是不會受年齡的影響的﹔當一個人因年老而衰弱時﹐他最後的幸福﹐不是如詩人所說的謀利﹐而是得到同胞的尊敬」。伯里克利整個演說的核心便是利用榮譽感引導公民為了城邦共同體的利益而做出個人犧牲。可以說﹐在希臘人的心目中﹐榮譽的價值不亞於生命。而在政廳享用公餐就是城邦授予的重要榮譽之一。
  在斯泰西斯法令中﹐授予四大泛希臘競技會得勝者獲得終身公餐的資格。希臘崇尚競技(agōn)﹐視運動員為對城邦有功績的人。而崇尚競技的背後與他們重視榮譽密不可分。正如M.I.芬利(M.I.Finley)所言﹐「希臘人之所以如此熱衷於賽會﹐其精神的根源就是他們「對榮譽的無比熱愛」(philotimia)」。如果能在奧林匹亞競技會、皮提亞競技會、尼米亞競技會和地峽競技會上取得勝利﹐對運動員本人以及他所在的城邦都是莫大的榮耀﹐因為在賽會上取得的勝利﹐使得運動員所在的城邦聲名遠揚﹐其城邦因此在希臘的其他城邦中也就獲得了權威。在品達(Pindar)的筆下﹐我們可以看出城邦是如何歡慶運動員在泛希臘競技賽上取得勝利的。除了城邦獲得聲名﹐運動員個人不僅能得到物質獎勵﹐更為重要的是獲得榮譽獎賞。根據普魯塔克記載﹐梭倫規定在地峽競技會獲勝可以得到100德拉克馬(Drachma)的獎金﹐在奧林匹亞競技會獲勝可以得到500德拉克馬的獎金。色諾芬尼(Xenophanes)為我們描述了獲得競技賽勝利的運動員除了獲得所在城邦熱烈而隆重的慶典儀式外﹐他還將獲得前排觀劇(proedria)、終身公餐的資格與紀念獎品。
  第三﹐作為一種調節機制﹐實現服務城邦政治的功能。與會飲不同的是﹐政廳公餐作為一份至高無上的榮譽﹐獎勵給那些對城邦做出突出貢獻的人﹐而不同時期﹐城邦對這些「突出貢獻的人」有不同的定義﹐這就反映了城邦是出於現實需要而對授予對像進行了調整。斯泰西斯法令規定了四類人享有終身公餐的資格﹐但它只是限定了公元前420年左右獲得終身公餐的人。在伯羅奔尼撒戰爭尾聲階段﹐官方授予公民的榮譽獎勵數量激增﹐尤其是來庫古當政時期(Lycurgus公元前338-公元前324年)特別顯著。伯裡克利在公共生活領域﹐捐贈人通過捐贈行為也能獲得終身公餐獎勵。終身公餐不僅限於斯泰西斯法令中的四類人﹐通過政治履職、財政貢獻的方式也能贏得這一資格。
  科農(Conon)在公元前394年的克尼杜斯(Cnidus)海戰中打敗了斯巴達﹐因而被公民大會投票授予刺殺僭主者一樣的榮耀。但是﹐在雅典人看來﹐可能是因為科農還做了其他事情﹕為阿佛洛狄忒女神捐獻了一座神廟﹐舉辦百牛宴並且邀請所有雅典人參加﹐用波斯總督提供的經費重建了長城。在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看來﹐在這些貢獻中重建長城的舉動是最值得稱讚的。科農通過軍功和捐贈行為為自己贏得了終身公餐資格。
  在公元前420年以前﹐將軍獲得政廳公餐資格並不常見﹐這一點從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對克里昂(Cleon)獲得公餐的態度就可以看出。而在伯羅奔尼撒戰敗後的30年間﹐雅典人以驚人的方式獎勵了許多行政官、將軍﹐授予他們最偉大的榮耀(megistai timai)﹕樹立雕像、參加公餐和前排觀劇特權。這與公元前5世紀時的情況並不相同﹐城邦對待將軍的態度發生了重大的轉變。將軍的職能開始與政治家的職能分開。在雅典人看來﹐公元前5世紀將軍的行為是在履職﹐而後期發生了變化。
  到了希臘化時代﹐隨著城邦政治漸趨衰落﹐那些對城邦共同體有巨大貢獻的人﹐除了能夠獲得終身公餐的資格﹐同時還能享有在雅典與比雷埃夫斯港樹立雕像、前排觀劇等特權。此外﹐似乎公民獲得這一資格的門檻也變得更低了一些。只要一位精英能夠長期很好地履行城邦規定的各項職責﹐或者說﹐有一個成功的政治生涯﹐就必定會獲得終身公餐的獎勵。像銘文中凱菲索多羅斯(Kephisodros)那樣﹐在他年老時﹐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城邦索要終身公餐的榮譽﹐因為這已經成為他們這些人的一項「合法權利」(kata ton nomon)。
  政廳公餐的授予對像反映出城邦將公餐的參與資格用作一種調節機制。對於雅典公民來說﹐在政廳參加終身公餐﹐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榮譽﹐在城邦內部是一種顯著的標識。斯泰西斯法令中四類參與者的排列順序並不是隨意的﹐而是有著時間先後、地位高低的考量。祭司居於首位﹐並且是最早就有的。隨著城邦的發展﹐那些在政治生活中有重要影響力、對共同體做出貢獻的人﹐能夠與那些祭司同享這份殊榮﹐而城邦借此與他們形成更為密切的關係。它作為一份榮譽﹐讓雅典人為之追逐﹐但卻只獎勵給對城邦政治做出功績的人﹐而不同階段功績的定義和授予由城邦決定﹐政廳公餐從而變為一種調節機制﹐城邦以此回饋他們對城邦做出的貢獻。
  雖然同樣是在政廳用餐﹐終身公餐與一次性公餐之間存在的絕不僅僅只是數量上的差異﹐而是城邦政治最為核心的公民身份上的區分。儘管斯密特·潘特(Schmitt Pantel)將政廳公餐定義為一種「好客餐桌」(table hospitaliere)﹐以示與圓頂廳公餐「政治公餐」的區別﹐然而好客只是政廳公餐部分功能的體現﹐並不能體現出終身公餐對城邦內部公民價值觀念的塑造。將政廳公餐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考察﹐則不難發現它將城邦公民與外邦人分開進行公餐﹐並且對即將獲得或者剛獲得公民權身份的人給予公民公餐﹐以此加強城邦公民的認同感﹔將民主政治的觀念通過授予刺殺僭主者世襲公餐的資格在城邦得以長期彰顯﹐以此加強民眾對民主政制的認可與維護。因此﹐政廳公餐制度在古典時期雅典城邦社會中有重要的政治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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