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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辱「破查某」道歉仍沒用! 富王鴨肉公告「頂讓」確定收攤

公開侮辱罪頂多罰款幾千塊至數萬~沒事啦
請王牌律師??真的是錢多多
反正現在疫情嚴重~收起來也是剛好而已
有錢不怕沒店開~換個地點換個店名一樣啦....

堅持提告到底???對當事人不見得是好事
以後誰敢聘請妳??
妳告贏了又怎樣??我店都收起來了~還想要我給妳遮羞費??想得美
不給遮羞費頂多多判一~二個月~易科罰金頂多也就六萬
我寧願多給政府一點也不給妳~咬我啊??
公開侮辱本來就不是甚麼重大案件~罰錢了事而已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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