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廣告公司是照客戶需求辦事~不可能免費吃變成試吃
辦桌免費吃=流水席~跟試吃的性質有很大的不同
免費吃的活動主辦單位必須負擔辦桌的費用
就算是集體試吃活動也必須跟市場的攤販接洽~而不是只由廣告公司負責
會出現(與事實不符)只有兩個可能
1~主辦單位把活動內容誇大~免費試吃誇大成辦桌免費吃(試吃本來就是免費的)
2~出問題了當然要找人來扛~依照民進黨的傳統是不可能承認是自己的過失~當然把責任全推給承包商
奉勸廣告公司別說太多真相~主動承擔是自己的錯誤就好
牛肉麵店的事件才發生沒多久~忘了嗎??
當心被一大堆單位盯上~告到連你媽都不敢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