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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修法時值兩岸緊張 經部「政治限電」惹議

修法時值兩岸緊張 經部「政治限電」惹議

經濟部著手為「限電」超前部署,在「八一五大停電」三周年的前一日,悄悄公告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新增第四條之一,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導致「國內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中央可以啟動緊急限電。本月初,經濟部對天然氣相關辦法也新增類似條款。

經濟部表示,根據「能源管理法」第十九條,經濟部在能源供應不足時,可以訂定能源管制、限制及配售辦法,因此衍生出「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政治、經濟、戰爭、天災 可啟動限電

但時值外有兩岸關係緊張、美中貿易戰,內有環團力護大潭藻礁、中火重啟等爭議,限電原因卻新增「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引發關注。

經濟部表示,現行規定主要針對「一般性電源不足」為原則,對於「重大因素所致的電力供應嚴重不足」,並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擬新增該辦法第四條之一,明定經濟部於「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而預期發生電力供應嚴重不足時,可實施緊急限制用電管制措施。

能源局官員:若啟動會提前一天宣布

此時新增這條法規,是否「別具意義」?經濟部能源局官員指出,上次修正辦法已是十五年前,訂定本辦法時為民國八○年代台灣經濟快速起飛、但供電相對缺乏時期,與現在不同;且現行法規對於重大因素導致缺電的措施模糊,因此才新增條文,讓政府因應有法可據,若要啟動,也會提前一天宣布,讓用戶提早因應。

台電主管:上下都不知新增這條法規

不過,肩負穩定供電責任的台電,卻對經濟部修正辦法不知情。針對為何選在這個時機、緊急限電要怎麼限、政治或經濟因素如何造成供電不足,台電主管表示,「不清楚」、「問遍上下都不知道要新增這條法規」,台電在此前很可能沒有參與討論、被徵詢,「看新聞才知道」。

「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的成立要素為何?經濟部官員則舉例,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若因疫情緣故,導致天然氣等發電原料無法順利進口,將嚴重影響發電量,就有可能啟動緊急限制用電管制措施。

限電方式可能先從契約用電超過五千瓩的工業用戶開始限電,最後才會到家庭用電等一般用電戶,且限電時間每段最多五十分鐘,以降低衝擊。至於「政治、經濟、戰爭、天災」及相對應緊急限制用電管制措施該如何定義,官員說,後續會再訂出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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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發電可以開始發電了.這無能政府真的很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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