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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鐵路殺警判無罪 鄭文燦:社會很難接受

該想想的是為什麼法官敢做出這種判決,
法律真正要保護的是罪犯,太嚴格沒漏洞鑽的法律是不允許存在的,
醫生律師法官檢察官政客高官都能利用法律漏洞牟利.,
所以貪汙可以在外趴趴走,佔領立法院可以無罪,
走私變成超買,詐騙的引渡回來無法律可罰,
有病的砍人無罪這不是挺正常的嗎?
跳出來譴責的官很多,就沒人想去修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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