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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鐵路殺警判無罪 鄭文燦:社會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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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mmss456 於 2020-4-30 18:36 發表
搞屁喔
都判無罪了~是要交保三小??
是不是代表改天警察可以隨便抓人~隨便起訴
然後法官判無罪~但要付幾十萬交保??

醫生鑑定有自主能力~不是精神病~法官卻不採信
那幹嘛還需要鑑定??法官要怎樣就怎樣就好了~何 ...
其實應該說 " 行為不罰 " , (但不代表他的行為是對的)
說 "無罪" , 會變得好像他的殺人行為被法律允許似的
也會有你說的既然無罪為何還要交保的矛盾...
而且若真的刑事上無罪 , 民事上要求償也會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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