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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反滲透,卻歡迎美日逆滲透

反滲透,卻歡迎美日逆滲透

台灣幾次總統大選,境外力量未曾缺席,試圖干預台灣政情的方式雖各有巧妙,但痕跡鑿鑿,尤其此次選舉,情況更是熱鬧,手法也精益求精。

上周高雄罷韓遊行竟出現外國人與香港學生加入,似乎想刻意強化連結香港與西方國家的反中氛圍。當民進黨政府一手拿「反滲透法」試圖斬斷來自北京的影響力之際,事實上,卻選擇性地對其他試圖影響台灣選舉的國家或境外勢力門戶洞開。此舉不僅有害台灣民主,恐怕也是

引狼入室。

我國現行法制對於外國人參與選舉、罷免與遊說活動有一定的限制。尤其選舉、罷免是公民所享有的權利,相關造勢活動與一般集會遊行單純的表達言論自由不完全相同。不論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50條或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6條,以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都有規定,排除非本國公民參與選舉、罷免之相關活動,以排除外國力量對本國政治的介入。僅擁有合法居留者,可以參加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因為此乃一般人權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然而一般停留之外國人,仍在排除之列。

不過儘管外國人與標榜香港的學生參與罷韓遊行,甚至接受媒體採訪大肆宣傳其理念,顯有違法之虞,移民署、中選會等機關對此不聞不問,與日前強勢驅逐大陸學者李毅的做法截然不同,明顯又是一個執法的雙重標準。

不久前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遭潑漆時,其持加拿大護照以觀光申請來台,可否參與政治活動即引發爭議。內政部長竟混淆停留與居留之別,還辯稱此乃受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卻又心虛表示已提案修法送行政院會審議。如果該法無問題,何須提案修法?且現行法既然未經立法院修法,行政機關如何能不依法行政?對於現行法執法都可以雙重標準,「反滲透法」三讀後,難道不會變本加厲?

所謂境外勢力,當然不僅只有北京,與台灣關係密切的美國、日本等國自然不會袖手。美、日官員或智庫在選戰期間發表重要談話,對台示警或意有所指,或推動立法與國會決議,再經媒體轉述炒作,已是基本模式。

去年底選後,蔡總統競選補助款資助的「想想論壇」前英文主編,以「外國記者」之名批判「韓流」威脅民主;文章同樣出現在該論壇的日媒編輯,也在日本撰文黑韓「遲刻魔」。這種透過友好外人撰文,再轉內銷,操作境外影響力以影響國內政治的手法更為細緻。

王立強共諜烏龍案,國安系統與檢調根據外媒報導辦案,民進黨掌控多數的國會火速配合提案,總統指揮國會限期通過立法,猶如一條龍的緊密操作,更是境外勢力影響台灣的進化版。此刻民進黨力推的「反滲透法」,只有「反中」,這當然反制不了想滲透台灣的他國勢力,更不能自己掐住民進黨透過友好外國代理人,「裡應外合」地「返」滲透台灣。現在大家應該終於知道為什麼「反滲透法」只能以北京為唯一假想敵了!


[ 本帖最後由 983u54uf 於 2020-1-1 16: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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