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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禁陳同佳入境投案 學者:蔡英文唬爛或我們都白癡?

香港明明有通知法務部 要修定逃犯條例 什麼時候變成不理不採了 說謊不打草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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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carter 於 2019-10-22 02:19 發表
逃犯條例沒過
之前台灣一直要香港交人
香港死不理也是事實
就說香港已經有通知台灣要修法了  法務部也說樂見其成 你還在死不理什麼??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1902130243.aspx
港府修法改善引渡合作 法務部:樂見其成
最新更新:2019/02/13 17:3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因應港女命案,香港警方無法引渡兇嫌陳同佳到台灣接受調查,香港保安局近日提議修訂條例,防堵漏洞。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今天指出,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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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carter 於 2019-10-22 15:37 發表
修法是修反送中法吧
你真以為香港真的一國兩制自己修法不用聽北京嗎
明明兩岸就有司法互助條例
香港不是國家你等香港修這法是打算矮化跟他一樣一國兩制嗎
平時講人權喊口號政府最會了
這個香港犯人出獄了台灣的 ...
是阿 所以香港是中共的一部分 怎麼可能讓你 只送台灣不送大陸
所以如果連北京 都要靠逃犯條例來送中 台灣人跟誰司法互助
送中也包含送台 2月就通知台灣了 不是香港不理台灣 而是台灣拒絕香港
所以不認同逃犯條例 是你們的事 但是不要放假消息  要關3天的

[ 本帖最後由 katonatsuki 於 2019-10-22 23: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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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只是協助嫌犯投案 沒有要提供台灣司法互助的意思 應該不會接受民進黨的要求

[ 本帖最後由 katonatsuki 於 2019-10-23 23: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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