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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酒後亂性輪姦醉倒女友人 在法官前認罪、道歉輕判2年

酒後亂性輪姦醉倒女友人 在法官前認罪、道歉輕判2年

楊姓、陳姓男子與正妹女性友人到KTV聚會,女子酒醉後,楊、陳將她帶回陳的住處;但2人酒後亂性,竟趁機輪流性侵女子,女子醒來才發現全身赤裸躺在2名男子身邊。新北地院審理時,楊認罪致歉、表示悔意且願意賠償,雖然女子不接受,法官仍將楊減刑,今天將楊判刑2年,陳的部分另行結案

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20多歲的辣妹在去年4月1日晚間,與友人到樹林區一間KTV歡唱、玩遊戲、飲酒,席間共有4男2女,眾人都喝了不少酒,女子當場醉倒;後來陳、楊合力將她抬上計程車,帶回陳的住處。

楊、陳見有機可乘,脫下友人衣服輪流性侵;女子因太醉,曾經在意識模糊中醒來2次,第一次看到自己躺在陳的床上,第二次感覺陳正在與她發性行為,但均不支睡著,直到隔天醒來才發覺自己全身赤裸,嚇得趕緊打電話找人求助,報警提告。

檢方偵訊時,楊姓、陳姓男子均供稱當天喝得太醉,忘記是怎麼跟友人發生性行為,也不確定是否真的有發生,但若有的話,他們願意道歉;檢方在女子下體驗出2男DNA,認定女子確實遭到乘機性交,認定犯行明確。

法院審理時,楊姓男子認罪,法官認為楊從偵查到審理都認罪,且積極尋求向被害者道歉、和解賠償機會,也在審理時當庭致歉,只是女子不接受,依刑法59條減刑後,判刑2年

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3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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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有用的話,那要警察幹嘛?欸等等,道歉竟然有用!?

這篇文章告訴所有的女性:「別喝醉,不然神仙也救不了妳!
也告訴所有男性:「別喝醉,不然就要有肩膀,一肩承擔才是真男人!!!

接下來讓我們來一起來看看,台灣司法的下限還能沉淪到哪!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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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
立法委員是選票選出來的!
看看,手上的選票多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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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樁 有教化可能的案例 我暈
只要人沒死 你道歉 就有極大可能可以受到最輕的懲罰 阿這啥道理
雖然我沒有極端到
「那我去強X你的家人 看你還會不會這樣判」
不過有時候真得覺得 法官不公啊!
多提醒一句
女生在外別喝太多  男生在外小頭緊縮(別亂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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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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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隻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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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認錯換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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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還是要保護自己
法律是給有錢人脫罪的
之前W旅館事件已說明
女生出入場所還是要有朋友陪同
自己一個容易遭人算計牙
男生大頭是管不住小頭的
女生要愛惜自己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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