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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砸25億蓋監獄 林全:1人1床保障人權

回復 39# abc_cm88 的帖子

因為我本來就認同你說不信者恆不信,說再多不也是浪費時間,我學你連一堆藍營媒體的文章連結當做辯解你就會信嗎?

糟糕,我還真犯了個很大的錯誤,呵呵

[ 本帖最後由 gkbase 於 2017-3-14 14: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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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0# whyjkw 的帖子

請問你真的了解嗎?
政府的確是推保防法  不過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下推動 調查局花了6個月端出草案 就是你現在看到那個
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院長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  更別說是蔡英文  
而且這是年初就被政院退回 現在才被"有心人"曝光  並不是曝光後政院迫於壓力才退回的
台灣被退回法案何其多 這「被退回」的草案見報,並以此質疑要恢復人二   不覺得有政治操作問題嗎
http://www.storm.mg/article/232534
http://www.storm.mg/article/232429
基本人權比例原則是防止對台情蒐與侵害人權比例  這不是我所了解  但這是需以法條規定在透明公開下被檢視
這的確是馬政府開始研議的 現在的版本是將其內容作修改後得來  哪邊有提到 這是法務部研擬的全新版本 ?
如果是「這次是法務部專門提出來的」 這是指提出法案  並不是指研擬的全新版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w/20170313/107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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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1# gkbase 的帖子

那麼哪些才是你所說藍營媒體的文章呢? 還是你是說只刊登對藍營有利文章的媒體
nownew , 壹週刊, 風傳媒 以我看來有些評論不指評論藍 也有評論綠的文章 也不是綠營媒體  
的確是不信者恆不信  一個人封閉自己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事物時怎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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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4 15:27 發表
請問你真的了解嗎?
政府的確是推保防法  不過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下推動 調查局花了6個月端出草案 就是你現在看到那個
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院長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  更別說是蔡英文  
而且這是年初 ...
哈哈哈
沒人反對國家安全要維護
但你這麼解釋,你不會覺得太好笑嗎?
喔~民進黨執政時研擬了六個月提出我們現在看到的保防法草案
不管是怎麼踢爆的,就是被踢爆了
然後你可以這麼解釋這保防法草案,沒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長也沒看過,蔡英文也不知道,這樣一推二五六,討論這個是政治操作~~~

你提出這個新聞連結說明了馬政府當時成立廉政署,根本沒提相關會引發讓調查局擴權人二復辟聯想的法案
以那個不具名的黨政高層,保防法是調查局與廉政署權力鬥爭自己研擬出來遊說同樣反對成立廉政署的民進黨立委?
你不懷疑這不具名的黨政高層說法很可笑嗎?馬政府成立廉政署時是2011年
如要推這種人二復辟的法,如要投票數人頭以當時國民黨的立委就夠通過了,還需要由調查局出來遊說反廉政署的民進黨立委?
如果國民黨立委不同意這種法,光遊說反廉政署的民進黨同意有用嗎?

又如照你前面的解釋新政府現在說沒審一概不知,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就照單服用完全不懷疑?
更遑論新聞中說的不讓調查局擴權的馬政府時期行政院會來討論這種保防法?柯建銘這樣牽扯保防法是馬英九的遺毒合理嗎?不是政治操作?

另外你要知道我提出的自由時報新聞是2017年1月27日的新聞與中視新聞影片是2017年2月21日的連結,都是現在政府因事態擴大3月1日出來洗風向前的新聞連結
而不是像你拿事後諸葛洗風向的新聞,你懷疑被爆人二復辟有政治操作?卻不懷疑現在這個政府事後補作的新聞是政治操作洗風向?也不懷疑3月13號柯建銘這樣連結是政治操作才有的新聞?
說明白一點的就是如果真如柯建銘等所謂的知情黨政高層說的這個案子是當初調查局遊說民進黨立委的案子
在當時1月27日自由時報新聞保防法草案出爐第一時間,2月21日中視新聞第二時間爆出了人二復辟聯想後就該出來澄清
不會等到事情發酵後第三時間政論節目開始討論才來澄清
以前馬英九的見報才知道都被酸爆了,新聞都報了三星期你還要說新政府一概不知道不澄清這不是鬼扯嘛?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7-3-14 20: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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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4# whyjkw 的帖子

第一段請妳搞清楚  這是調查局送的草案送到政院受審  沒被退回才會經院會討論 退回就修改再送 通過後才會被政院討論
現在根本還沒到達送到立院討論的階段 沒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長也沒看過是對的  
第二段 的確沒提新聞也說這是第一次提出法案 但是可以確定保防法在馬政府時就已經有研議 版本及內容可能或有不同
不懂你這論點何來 在馬政府藍委是占大多數沒錯 當時馬政府2011立廉署  當時調查局擬的法案是在2012國安法內 也不是所有藍委都支持調查局當時法案
不懂你理解當時法案藍委提出就一定通過是由何而來?  期使現在民進黨佔多數 民進黨法案就一定通過?
立委是代表人民 不是黨團
第三段 政府現並沒說沒審一概不知  
請妳看清楚妳先前貼的文 先前馬政府推國安法時是將保防納入的 這是柯建銘說是馬政府的原因
柯建銘所說兩法的相同之處,指的就是國民黨在102年提出的院版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第五條之二,其第三項規範保防工作其適用對象分為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民間團體),其中機關、軍中保防之對象為辦理保防工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指派專人為之。
裡面有1、2條是國民黨時期的舊草案 這是說遺毒的原因   如果法案內容馬政府時期真的完全沒被討論 為何藍委沒人明確指出其錯誤
第四段 2月在行政院審查 當時已要求處理 這時調查局長蔡清祥在澳洲開會不客處理 政院告知法務部需再研議沒多久 之後被媒體流出 2/21開始被社會討論 蔡清祥 接獲國安高層line簡訊要求即刻處理,但蔡清祥無法立即返國,國安會便直接與行政院聯絡,由政院正式發出公文,2/23退回《保防法》草案 這時草案根本沒送進政院
另外 請了解這個案子並不是當初調查局遊說民進黨立委的案子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777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779

[ 本帖最後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1: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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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表姐 姪子 都可以升官的菜桶,
有甚麼事 會作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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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1:31 發表
第一段請妳搞清楚  這是調查局送的草案送到政院受審  沒被退回才會經院會討論 退回就修改再送 通過後才會被政院討論
現在根本還沒到達送到立院討論的階段 沒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長也沒看過是對的  
第二段 的確沒提 ...
哇~~~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要看清楚我說的呀~~~@@

我說的是~你質疑討論這個保防法議題是假議題懷疑有政治操作

所以你提出3月13號才有的新聞要證明你自認為是正確的看法
但你卻完全不懷疑3月13號的黨政高層才出現的說法,是有很大的政黨政治邏輯上問題
以你拿出的那個現任的黨政高層所說的,拿一個馬政府當時認為有爭議不支持的調查局研擬的擴權案
去找不過半的在野反對黨的立委尋求支持合乎正常邏輯?


會說出立委是代表民意而不是黨意,用這種基本民主論述的概念看現實台灣政黨政治,顯露了你對現實狀況不夠了解

而你拿3月13號這個新聞所謂的知情黨政高層指稱是拿舊案來,所以直接退回,現在你又說保防法並不是馬時期遊說的同一案子(然而蔡政府黨政高層消毒退回舊案之後有第二個不同的案子送到院會討論?).......
真不知道你在鬼打牆甚麼~~~哈哈

我之前的貼文可沒說過馬政府把保防法納入國安法中喔

另外你要知道國安法中的保防工作項目,並沒有指派調查局為國安法中保防工作的專責機關
尤其是你要看清楚國安法修正草案第五條之二第三項規範保防工作其適用對象分為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民間團體),其中機關、軍中保防之對象為辦理保防工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指派專人為之。
至於民間社團、民營事業機構等,基於尊重其治理,應以輔導方式為之,不宜要求其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力辦理,併予敘明。

因為洩密問題嚴重,所以國安法這裡面的保防工作所謂的專責單位,是指要求各機關依本身保防工作需求設立專責單位,專人為之(譬如國防部在軍中設立保防單位專人為之)
民間單位就不宜(也就是沒強制性)要求其設立保防專責單位只能以輔導為之
而不是由調查局去主導所有保防工作安插人事,根本與柯建銘瞎扯的調查局弄的這個保防法是前朝遺毒完全不同
調查局在保防工作的角色是由外部的情報蒐集調查,而非內部安插人事直接調查~~~

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現在提出的2017年2月7號的新聞,並不是蔡政府黨政高層出來消毒呀
也只是說明了在馬政府當時有被質疑調查局對在野黨作政治偵防
調查局所研擬的方案最後因爭議過大根本就沒送院會,更不要說馬政府會拿這個案子去尋求反對黨支持
而這則2017年2月7號的新聞重點就是在批評這種案子應該由行政院與法務部來主導,新政府的蔡英文宣示要審的保防法,法務部居然會拿調查局研議出的爭議案子送院會
至於你說的那些行政院退回流程有即時足夠的證據力來支持?(不是現在這種到了3月13號對新聞媒體補做的自說自話證據力薄弱的官方流程宣導)
另外就算是你說的2月24號退回了,也證明了不是黨政高層說的案子提出一開始就退回,也不是你說的政院沒看到就退回
而是在1月底提出後黨政高層認為是個好政策放給自由做宣傳報導
但2月7日~21日前被媒體報導強烈質疑有人二復辟的問題後到24號才退回
也就是如果沒有媒體提出質疑,就不會有所謂的退回~~~


沒有辯證(辨證)能力,哪來的正確獨立思考能力,所以現在還認為是馬政府遺毒,你是跟著新政府的說法在鬼扯~~~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7-3-15 15: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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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7# whyjkw 的帖子

哇~~~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要看清楚我說的呀~~~@@

我說的是~你質疑討論這個保防法議題是假議題懷疑有政治操作
我質疑有政治操作是因為這是被退回的法案  "草案流出就是洩密" 這時還是內部公文  有哪些是在草案階段就被流出?

所以你提出3月13號才有的新聞要證明你自認為是正確的看法
但你卻完全不懷疑3月13號的黨政高層才出現的說法,是有很大的政黨政治邏輯上問題
以你拿出的那個現任的黨政高層所說的,拿一個馬政府當時認為有爭議不支持的調查局研擬的擴權案
去找不過半的在野反對黨的立委尋求支持合乎正常邏輯?
如果你不相信  我無法  你可以找到很多文件都可以證明  你一直用之後的新聞來質疑 事後的說明有可能是說謊有可能是解釋 那你有證據證明之後說詞是說謊嗎?  你可以不完全同意其說法  但是那不是謊言 如果是 現在已有國民黨跳出反駁
我先前已解釋過  政黨運作本來就是如此  那我請問在馬政府時期所有藍營法案都是無條件通過? 只要一黨過半 所有法案都是無條件通過? 我也提出了柯建銘的說法 如果你還不信 你可以查查當時的國安法修正案是否有這法條 這是公開的 如果藍委沒跳出來反駁你也不用浪費時間

而你拿3月13號這個新聞所謂的知情黨政高層指稱是拿舊案來,所以直接退回,現在你又說保防法並不是跟馬時期遊說的案子(然而蔡政府黨政高層消毒退回舊案之後有第二個不同的案子送到院會討論?).......
真不知道你在鬼打牆甚麼~~~哈哈
馬政府提的保防法條只有兩 三條 是包在國安法內 這就是我先前說的那幾條
現在的保防法是30幾條 兩者是不同的  但其中有爭議是部分相同的
你才鬼打牆 你搞錯了吧 一個是在馬政府被擋掉 一個是現在的草案
我之前的貼文可沒說過馬政府把保防法納入國安法中喔
"國民黨在立法院第七屆時有國安法修正,其中一條就是國安局要把調查局列入......"  如果你不相信 你可以查當時國安法草案 同理 這也是公開的 藍委已經幫你做好查證工作

另外你要知道國安法中的保防工作項目,並沒有指派調查局為國安法中保防工作的專責機關
尤其是你要看清楚國安法修正草案第五條之二第三項規範保防工作其適用對象分為機關保防、軍中保防、社會保防(民間團體),其中機關、軍中保防之對象為辦理保防工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指派專人為之。
至於民間社團、民營事業機構等,基於尊重其治理,應以輔導方式為之,不宜要求其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力辦理,併予敘明。
因為洩密問題嚴重,所以國安法這裡面的保防工作所謂的專責單位,是指要求各機關依本身保防工作需求設立專責單位,專人為之(譬如國防部在軍中設立保防單位專人為之)
民間單位就不宜(也就是沒強制性)要求其設立保防專責單位只能以輔導為之
而不是由調查局去主導所有保防工作安插人事,根本與柯建銘瞎扯的調查局弄的這個保防法是前朝遺毒完全不同
調查局在保防工作的角色是由外部的情報蒐集調查,而非內部安插人事直接調查~~~
你有仔細看我先前說明嗎? 我指的"其中機關、軍中保防之對象為辦理保防工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指派專人為之。" 這是和先前馬政府所提的草案相同所以他說這是前朝遺毒  完全沒有提到民間單位  有意見的是"指定專責單位或指派專人為之"
這是他的看法你可以不同意 但他沒瞎扯

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現在提出的2017年2月7號的新聞,並不是蔡政府黨政高層出來消毒呀
消什麼毒? 當時根本沒有這議題 請搞清楚 我提出這議題之前的文章也是消毒?
也只是說明了在馬政府當時有被質疑調查局對在野黨作政治偵防
調查局所研擬的方案最後因爭議過大根本就沒送院會,更不要說馬政府會拿這個案子去尋求反對黨支持
並不是馬政府是尋求支持  是當時馬政府的調查局尋求支持 請你看清楚
當時馬政府推廉院 調查局功能下降 調查局想擴權推了這草案 才尋求支持
我哪句有說馬政府草案有送院會  當時已經被擋掉 既然你這麼說
表示你也同意在馬政府時期的確是有研討過保防法條

而這則2017年2月7號的新聞重點就是在批評這種案子應該由行政院與法務部來主導,新政府的蔡英文宣示要審的保防法,法務部居然會拿調查局研議出的爭議案子送院會
在1月底草案已經完成 2月時在政院  那些文章就是其評論 之後27號才開始有爭議 不懂你這段意義是什麼? 並不是有爭議後再送院會 你搞錯吧

至於你說的那些行政院退回流程有即時足夠的證據力來支持?(不是現在這種到了3月13號對新聞媒體補做的自說自話證據力薄弱的官方流程宣導)
這些都是事後為了消除疑慮才發布的 有可能會在還沒疑慮就發布嗎?
再著 你也不用爭 這些資料都是公開見報  如果說謊 藍委調公文就知道 早報出來了 不用你在這自說自話

另外就算是你說的2月24號退回了,也證明了不是黨政高層說的案子提出一開始就退回,也不是你說的政院沒看到就退回
哪段有說一開始就被退回?  打錯 根本沒有進入「院會」

而是在1月底提出後黨政高層認為是個好政策放給自由做宣傳報導
但2月7日~21日前被媒體報導強烈質疑有人二復辟的問題後到24號才退回
也就是如果沒有媒體提出質疑,就不會有所謂的退回~~~
最好是  哪個草案是自由開放做宣傳 尤其是像這爭議這麼大的草案 又不是白痴  就算要立法也要偷偷來 要被社會大眾知道也是在進立法院時
你要自己腦捕也沒問題  你可以查查現在有的資料 21號開始才有與論出現 23號退回
沒有辯證(辨證)能力,哪來的正確獨立思考能力,所以現在還認為是馬政府遺毒,你是跟著新政府的說法在鬼扯~~~

[ 本帖最後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7: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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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7:08 發表
哇~~~很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你要看清楚我說的呀~~~@@

我說的是~你質疑討論這個保防法議題是假議題懷疑有政治操作
我質疑有政治操作是因為這是被退回的法案  "草案流出就是洩密" 這時還是內部公文  有哪些是在草案階 ...

哪段有說一開始就被退回?  打錯 根本沒有進入「院會」
所以啦你就不用再瞎扯了
既然你不認為法務部提出草案是一開始就被政院退回,還拿黨政高層的一送案就退回沒有審查討論的相關說法來解釋
兼且既然你認為是保防法中有31條其中夾帶了調查局在馬政府時期提到的方案怎會如同柯建銘說的一字未改呢?
既然不是一開始就退回怎會沒經過行政院會相關人士討論就被退回(從1月提出到2月被拿出來爆當然是有討論但沒退回)
又怎會解出宣示要強力改革保防法工作的行政院長也不知蔡英文也不知這根本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至於僅止於行政院會草案的內容還沒送到立院要被懷疑有政治操作應該先捉自己執政黨內的內鬼吧~~~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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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9# whyjkw 的帖子

所以啦你就不用再瞎扯了
既然你不認為法務部提出草案是一開始就被政院退回,還拿黨政高層的一送案就退回沒有審查討論的相關說法來解釋
我是問你哪段有說一開始就被退回  並不是說我不認為一開始沒被退回 而且這退回指的是退回調查局 還是正式發公文 退回草案
如果是後者是23號退回 並不算是一開始退回
被退回《保防工作法》草案 府院高層指示相關單位分頭處理,當時調查局長蔡清祥在澳洲開會不客處理......   這在我先前已經說明

兼且既然你認為是保防法中有31條其中夾帶了調查局在馬政府時期提到的方案怎會如同柯建銘說的一字未改呢?
這句話道理是?  就算真的一字不改 馬政府調查局提的不能一字不改?
拿先前為基礎加以修改的會有問題?

既然不是一開始就退回怎會沒經過行政院會相關人士討論就被退回(從1月提出到2月被拿出來爆當然是有討論但沒退回)
又怎會解出宣示要強力改革保防法工作的行政院長也不知蔡英文也不知這根本是自相矛盾的說法
如果我有說到蔡英文不知道 那我修改   
由當時政委進行審查時被退回  至於內容有沒傳到蔡英文/行政院長我不確定
當時被退回草案 已被要求處理 當時調查局長在澳洲  政院告知法務部需再研議沒多久 退回草案被媒體流出

至於僅止於行政院會草案的內容還沒送到立院要被懷疑有政治操作應該先捉自己執政黨內的內鬼吧~~~噗
就算是內鬼 也是國民黨內鬼 表示你是認同這方式嗎?

[ 本帖最後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9: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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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8:00 發表
所以啦你就不用再瞎扯了
既然你不認為法務部提出草案是一開始就被政院退回,還拿黨政高層的一送案就退回沒有審查討論的相關說法來解釋
我是問你哪段有說一開始就被退回  並不是說我不認為一開始沒被退回 而且這退回 ...
一開始你回復我的PO文就認為新政府的官方說法都沒錯
法務部一提出就退回了,相關爆料與再質疑官方說法就是政治操作
現在你問哪一段有說一開始就退回
說一開始就被政務委員退回,院會沒審查行政院長沒看過內容是行政院發言人說的
法務部拿馬政府的遺毒,調查局的研議條文一字未改的舊案提交行政院會是柯建銘質詢法務政務次長時說的
所謂不具名的黨政高層馬政府時期,調查局有拿保防法爭議舊案來遊說
然後你認為行政院發言人與柯建銘還有不具名黨政高層的說法是合理的值得相信的
綜合以上所有的說法~~法務部提交政院的保防法草案就是一字未改的舊案
就是如同政院發言人說的一提出就退回了是個假議題
你認同他們的說法,才會說出提交行政院會的草案因為沒審查行政院長不知道蔡英文也不知道,這是政治操作

但現實的狀況就完全不是新政府官方說的那回事
這次法務部的保防法草案你知道有31條
根本不是柯建銘或是黨政高層所指的,或是你認為的馬政府時的國安法修正草案中的保防工作事項的相關內涵
而該爭議草案也不是行政院會根本沒討論就退回
行政院政務委員的薪水雖然等同部長但職務是參加院會與跨部會協調
政務委員還有另一個稱呼叫"不管部長"只能提建言參予討論,分擔院長的工作,但不能代替院長的權力
根本沒權力直接不通報行政院會與院長,退回職權位階重要性都比政務委員高的法務部送出的草案
如果政務委員有這個權力直接退回草案不需讓院長與蔡英文知道內容,哪來的府院高層再去要求相關單位也就是法務部與調查局分頭處理後續
然而府院高層還有誰比部長位階高的能吩咐部長分頭進行後續處理,如果沒有帶著院長與總統的指示,政務委員是沒那個權力
行政院長就不可能不知道草案內容,甚至蔡英文都可能完全知道
事實也顯示保防法爭議草案送行政院會不是如政院發言人所說直接退回沒有審查,而是提交行政院有一個月的時間審查草案內容
而現在你在來問我說你哪一段有說第一時間被退回,甚麼時候有說行政院長不知道,蔡英文也不知道
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4 15:27 發表
請問你真的了解嗎?
政府的確是推保防法  不過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下推動 調查局花了6個月端出草案 就是你現在看到那個
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院長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  更別說是蔡英文  
而且這是年初 ...
你沒說過行政院長與蔡英文不知道?所以你現在不認為他們不知道
這麼說吧沒看過能知道嗎?看過能不知道嗎?
所以你現在還認為是保防法草案如同行政院發言人所說行政院長甚至蔡英文都沒看過,但你不認為林全跟蔡英文不知道?這邏輯看法挺不合現實的~~~

而如果沒有送交院會審查被政務委員直接退回必須修改的草案又怎會在1月就被被媒體報導出來?大半個2月都在質疑相關草案內容有人二復辟的爭議
真有政治操作也不用瞎扯牽拖有氣無力奄奄一息的國民黨,所謂的內鬼自然是新政府裡面有接觸過該草案內容的成員放出來的,才能給媒體與在野黨的有炒作空間
而內鬼也不必然是國民黨的內鬼,以新政府與民進黨現在的情況更可能是黨內的權力鬥爭~~~呵呵

PS:你要一一複製我的文回復不是不可以,但請把我說的跟你說的分開,全混在一起不分你的還是我的,這亂七八糟的文章要別人怎麼閱讀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7-3-16 01: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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