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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分級醫療開步走 未經轉診看病變貴了

分級醫療開步走 未經轉診看病變貴了

好醫師新聞網
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福部將自106年4月15日開始,實施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的部份負擔上調60元,急診檢傷3、4、5者,上調100元。

根據健保署的公告,自106年4月15日開始實施新的規定,其內容包括:

(一)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部分負擔調降40元,醫學中心由210元降至170元、區域醫院由140元降至100元。

(二)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部分負擔,由360元調至420元。

(三)急診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急診檢傷分類第3、4、5級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至2級部分負擔維持現況。考量執

行上順暢,原訂夜間零時至凌晨6時至急診檢傷分類3、4、5級則仍維持現制。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分級醫療目的為導引民眾就醫習慣改變,以提升效率及促進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內容的差異化與分工合作。六大策略分別為: 提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調整部分負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及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

蔡淑鈴副署長指出,本次部分負擔調整目的不在增加健保財務收入,而是建立制度。本次調整有降也有升,希望藉此建立有效的轉診制度。除了費用的調整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在於制度的建立,原診治單位和轉診單位都有一套制度進行分工。

轉出院所端方面,特約醫院、診所對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應開立轉診單,轉診醫院應與民眾協商後再安排就醫。內容應包括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名稱、地址、電話、開立日期、診療科別,並經開立之醫師簽章;並於開立前,得洽接受轉診之特約醫院、診所提供就醫日期、診療科別及掛號等之就醫安排。

蔡淑鈴說,以往民眾未經轉診就到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去,可能因為不知道自己的病情,東掛西掛找不到能提供正確診療的科別,浪費時間事小,延誤病情事大。透過轉診的制度,可以讓特約醫院和診所,先針對病情進行診療,判定民眾需求後就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和醫囑,協助民眾在第一時間前往上級醫院的特定科別,減少民眾自己奔波的風險。

而在接受轉診的院所端部份,應設轉診櫃檯,為需要轉診之保險對象,提供適當就醫安排,並視需要,保留一定名額予轉診之病人。並依醫療法施行細則規定,將保險對象之初步診療處置情形,回復原診治之特約醫院、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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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再轉診花了2次錢還有漫長的等待時間
真的有比較便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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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在草菅人命,有的病不適合轉診,這樣轉的話會要人命,蔡政府你在解決台灣人口過多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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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怎麼區分甚麼叫大病
甚麼叫小病
需要區域院所轉診才比較便宜
問題是這樣一來病情拖了多久
兩間門診等待時間又要多久
政府就只會作些圖利特定人物
跟擾民的政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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