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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慣竊失風刺死屋主 判18年定讞

慣竊失風刺死屋主 判18年定讞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27日 上午5:50
慣竊楊明和2年前潛入中油員工宿舍偷東西,被莊姓員工發現,楊為掙脫追捕,竟拿出折疊刀刺向莊的胸部,造成莊失血過多死亡。警方根據現場碎裂的安全帽壓克力罩上的1枚指紋,查出是楊犯案,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等罪將他判刑18年,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61歲的楊明和,2015年4月9日凌晨3時許,潛入高雄市楠梓區中油公司1樓的宿舍行竊,他撬開大門時,驚動屋內的莊姓被害人,莊出來查看,與楊在屋外巷道發生扭打,行竊失風的楊就持摺疊刀往莊胸口刺去,然後騎贓車逃離現場。
莊男全身是血,忍痛走到高雄捷運楠梓加工區站出入口,路人見狀報警;他還意識清楚地對趕到現場的員警說,「要抓小偷卻被刺殺」,莊男送醫急救近2小時傷重不治。
案發後2天,警方依現場指紋,循線在火車站附近的公寓出租套房,逮捕睡夢中的楊明和。他坦承為逃離現場持刀行凶,還主動供出另涉多件竊盜案。
原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楊素行不佳,四肢健全,沒有難以謀生的情形,卻不思以正當手段獲取財物,犯後坦承持刀刺殺被害人,但未能與死者家屬和解,依殺人、竊盜等罪判楊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昨日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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