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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維冠災戶 告親家侵占慰問金

維冠災戶 告親家侵占慰問金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2月8日 上午5:50
0206強震永康維冠大樓倒塌被瓦礫壓住長達55小時獲救的「生命鬥士」李宗典,不滿在震災中罹難的大嫂及2位姪女慰問金合計1500萬元,由大嫂父母具領,日前與胞姊李肅椊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慰問金受領權之訴被駁回,已上訴二審後,又控告大嫂父母侵占,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針對為了慰問金控告親家一事,李肅椊、李宗典姊弟7日不願出面表示意見。不過,一審法官認為,慰問金請取資格是由《台南市0206地震災害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進行規範,並非依據民法繼承關係,李家姊弟如果對行政機關慰問金發放的受領主體有異議,應循行政救濟程序進行;因為行政機關慰問金的領取權,屬公法上的請求權,法院沒有理由處理該案。
0206強震中,李宗典的母親、哥哥、大嫂、2名姪女、弟弟、同居女友共7人在維冠大樓倒塌案中罹難,他受困55小時被救出,左腿截肢,正在努力復健中。
李家7名罹難者每人500萬元的慰問金,包括李宗典的母親、哥哥及弟弟等3人部分已由李家領取,但是李的大嫂以及2名姪女合計1500萬元慰問金,則由大嫂的父母黃米良、吳富枝領取,此舉引發李肅椊、李宗典姊弟的不滿。
李家姊弟認為,當他們在承受一家7口死亡之際,大嫂的父母親黃米良、吳富枝卻以繼承人自居領取慰問金,損害他們權益,為遏阻被告行為提起訴訟,主張他們應領取大嫂的一半慰問金以及2名姪女全數慰問金。
此件慰問金受領權之訴,今年9月初被台南地院民事庭駁回之後,李家姊弟除了不服繼續上訴台南高分院之外,11月初更進一步向台南地檢署控告黃米良、吳富枝2人涉及刑事侵占罪,案由檢方分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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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死了幾個人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能不能拿到錢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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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拿多少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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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和李小姐好像分不太清楚什麼是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喔~~

再怎麼樣,外公外婆都比叔叔姑姑繼承順位前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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