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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拍板!勞基法三讀通過 刪勞工7天假

引用:
原帖由 dzw7712 於 2016-12-7 04:25 發表
弱弱的問一句
改版前休幾天?  改版後又是休幾天?
2017年改版前假設有若實勞基法週休二日的話如下
元旦、春節、228、清明、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
可以發現上方並沒有排入砍掉的7天假,很多公司其實也都沒有放這7天假
所以我們先以沒有這7天假來算的話
一年12個月=有96天+上面的8天+春節=約116(此為理論值)
若在加上被砍掉的7天假的話為124天
而改版後的話就是116-0~48=最多約休68天
以上資料若有錯誤再麻煩指正,謝謝

一例一休為什麼很多人會反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勞基法不可能會全面若實執行
那些排休的就不說了
除了排休的現在有不少都是所謂的隔週休
或是假日上班只能報補休的公司
這些也就算了
更多的是直接被吃掉的
勞方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如果說公司會完全造勞基法走的話
薪水是會增加沒錯
但如果公司不造勞基法走的話呢?
難不成要一直換公司嗎?
除了上述的休假日
特休前半年3天是不錯
但同樣的道理
如果公司不造勞基法走的話
不管休幾天都是看的到吃不到

[ 本帖最後由 fallmomiji 於 2016-12-7 11: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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