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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真愛」保管信用卡 盜刷不還錢

「真愛」保管信用卡 盜刷不還錢

聯合新聞網/記者林麒瑋/新竹報導-2016年11月28日 上午02:33
新竹鄭姓男子3年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苗栗縣何姓女子,見面兩次後,何女提出要幫他忙控管花費,省錢生活,以為遇到真愛,乖乖將4張信用卡、1張提款卡,交付給女方何女保管。後來發現帳戶有問題,追查才知她在兩個月內盜刷他信用卡近3萬元、盜領帳戶6萬多元,憤而提告。新竹地院最近將何女審結,依偽造文書罪判她刑9個月徒刑。

何姓女子2013年11、12月間,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鄭姓男子,兩人相談甚歡後,相約見面。2014年1月底,何女基於要幫鄭男省錢、節省他的開銷為由,要求保管鄭男的信用卡、提款卡,鄭男不管兩人只見過兩次面,就如數交給何女,並告知提款卡密碼。

鄭男告訴法官,4張信用卡的消費中,只有2筆消費是經過他同意。何女事後答應會還錢給他,但前後只還了2萬5千元。何女聲稱是鄭男自願交付卡片,並把提款卡密碼告知她,那些花費也經過鄭男同意。法官審理認為,何女與鄭男兩人相處時間短,且鄭男持有的信用卡和提款卡被何女拿走,何女竟出於自身利益,持信用卡消費偽造鄭男簽名,同時還盜領鄭男提款卡中的錢,與何女所聲稱的鄭男自願,明顯相違背,依偽造文書罪嫌,判處何女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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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兩次面就敢把信用卡跟提款卡給女的,真的不知要不要說他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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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的智商也是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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