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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灌醉性侵噎死她 上訴照樣關七年

灌醉性侵噎死她 上訴照樣關七年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11月27日 上午2:14
葉姓男子與劉姓女廚師連喝三瓶五十八度高粱酒,劉女醉得不省人事,葉趁機性侵,次日劉女送醫不治,相驗是急性酒精中毒、食物哽噎死亡。葉辯稱是女朋友,合意性交,一審被判刑七年四月,他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認為,即使是男女朋友,葉男也應尊重性自主權,但葉似乎認為只要是男女朋友,所做的性行為就是合意性交,明顯法治觀念淡薄,完全不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權;且劉女爛醉如泥,昏睡不醒,葉應有照顧及保護的義務,但卻不作為,導致死亡,因此維持原判。
葉男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廿八日在網路認識劉女,三天後一起跨年;二○一五年一月九日晚,相約到釣蝦場喝酒,兩人先喝二瓶三百毫升的五十八度高粱酒;葉再點一瓶六百毫升的高梁酒,並勸酒,至少喝一半才能走,劉女一口氣喝掉半瓶,倒在沙發不省人事。
葉將劉女送回租處,趁機性侵;隔天早上葉醒來,發現劉女沒有反應,趕忙報警送醫,但不治;相驗發現是嘔吐物阻塞呼吸系統及酒精中毒死亡。
檢方依妨害性自主、過失致人於死罪起訴葉,一審判刑七年四月。他提起上訴,辯稱劉女是他的女朋友,經對方同意才發生性關係,並指劉女天天都喝酒,也不會爛醉到這樣。
法官傳喚證人確認劉女爛醉到不省人事;但兩人才交往幾天,難證明是男女朋友,也無法證明劉女在酒精中毒泥罪狀態下,還有同意性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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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2017了 還在放2014~2015的新聞????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我隨便起來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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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灌太多酒了...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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