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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維冠大樓5被告一審判5年 家屬無法接受

維冠大樓5被告一審判5年 家屬無法接受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台南地院昨天(11月26日)一審宣判,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等5人,均被依業務過失致恐罪,判處最重5年有期徒刑,但奪走115條人命,只被判5年,而且沒有官員因此受罰,罹難者家屬痛哭,無法接受,而台南市長賴清德也認為刑度太輕,希望二審法官能夠重新斟酌。
維冠大樓罹難者家屬潘皖玲:「他們的人生才開始,你叫我這口氣怎麼吞得下去。」難以接受,無法對死去的親人交代,是罹難者家屬聽完判決後一致的感想。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因為一層又一層相依的人為,重大過失所造成(依)業務上,過失致死罪法官依法裁判,只能夠量處被告5人,如主文所示最高的法定刑度5年。」

維冠大樓倒塌案一審宣判,包括建商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維冠建設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全部都只判五年有期徒刑,雖然法官強調,這已經是過失致死罪的最高刑度,但家屬們仍然氣憤落淚。

維冠大樓罹難者家屬潘皖玲:「我的先生我的婆婆都對我很好,很照顧我因為這次地震他們死掉,不能替他們討回公道,我覺得很丟臉你叫我這口氣,怎麼吞得下去,對我們家人不公平他們死得很冤枉,他們不應該死的。」

維冠大樓罹難者家屬李肅椊:「對於這樣的判決我們是覺得,我們都不滿意,那些當初蓋章的官員可以全身而退,難道當初蓋章的那些官員,都沒有負一丁點責任嗎。」

台南市長賴清德也認為判的太輕,呼籲二審法官應該要重新加重量刑。

台南市長賴清德:「罪刑是不是太短,我們希望高院能夠好好斟酌,到底是115條的人命,如果是判得太輕,恐怕住戶也會覺得不公平。」

0206台南大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115人不幸罹難,倖存的生還者,目前有2/3的人已經領取購屋補助金,重新買房子住,仍有1/3的人希望原地重建,已經組成都更委員會,賴清德表示,市府會全力協助重建,繼續照顧受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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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的責任為何不見了,台灣的司法實在不敢恭維,官官相護竟如此明顯,建築一棟樓會只有單方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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