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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捷運站狼出沒 襲臀拒捕打傷警

欺負外籍勞工不懂台灣法律喔
摸臀是個人自由~憑甚麼抓他??
可以告他們妨礙自由
如果被抓的過程中有受傷的話可以告警察跟幫忙抓的路人傷害罪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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