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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高雄果菜市場強拆是怎麼一回事?

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16-9-1 19:31 發表
高雄果菜市場北側居民於日本時代,即已世居於此,已歷兩、三代以上,而土地徵收爭議始於1970年代。

1970年,高雄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請徵收民族一路,包括現在的果菜市場,以及居民居住的北側,共1萬5千坪土地;但是 ...
果菜市場北側109戶原住戶、約2000多坪的土地被貼單公告,預定八月三十一日後拆除,其中只有20戶合法擁有土地與地上物所有權,其他人大多是40多年前付錢給大地主的佃農(現在地目還是農地)買土地使用權後,興建房屋居住(無申請建照依法屬違建當然也沒繳房屋稅及教育捐)。民國60年代,高雄市政府徵收當地約1萬5000坪土地要來興建果菜市場,所以土地所有權是高雄市政府當然有權取回土地,而住戶該去討公道的對象是民國60年代賣地給高雄市政府的大地主(土地買賣時企約書未提及的地上權問題,土地買賣後新地主沒義務繼承前任地主的地上權約定,)。




另居民反駁,所謂「80%」,是用土地「面積」來算的,所謂完成補償、救濟的,也就是當初的三名大地主,其餘的地主從未同意、也沒有領到過補償,要求市府「退回徵收、發還土地」。但居民所謂「20%」是指只有20戶合法擁有土地與地上物所有權,用國小數學回算有89戶是非法占用國有土地的居民也就是今天你們電視上看到吵得很大聲的那些人。


看新聞多半是道聽塗說,如真的想知道故事原由建議你親自到當地去感受去多方頃聽、你會發現連當地人都不支持那些住戶。
何需論壇爭鋒,
加藤指,潮吹風.
慾海浮沉美女沾.
紅塵情天下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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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6-9-2 07:46 發表
建議你看完全部內容是否合適再來救援吧
...
我再說一次看新聞多是道聽塗說.記者不想讓你知道的事如你想了解需自行前去親自體驗.





里長提供的資料如下,原徵收之私有土地是3.6369公頃(約11,001坪),其中已完成補償金及救濟金領取之地主,面積為2.8554公頃(約8,637坪),佔土地面積之80%,其他還沒有領取之原地主中,一位蔡姓地主是因徵收後部分土地買賣糾紛無法領取,其餘原地主多以小面積為主(土地面積大多約在20坪左右),計13人共0.136公頃(約411坪),佔土地總面積3.74%。
「相關的補償(金)已經提存法院,經過十年之後(61-71),法院就會沒入了,所以高雄市政府在民國72年時,又再發放特別救濟金,當時有領的居民一共領走六千六百萬,現在市政府要處理最後一批的住戶,所以在104年的時候,規劃第二次特別救濟金,希望果菜市場這一塊土地,可以最後做一個妥善的處理。」





原果菜市場未來將改建成四線道路,貫通覺明及十全路(四線接兩線交通在尖峰時也是會打結),原果菜市場會上移到上方三角形地點,目前房地產當地地價一坪十五萬到十六萬之間地主13人共約411坪希望用實價賣給市府,住戶(回祖父老家開咖啡店那位直接略過)目前主要訴求是指救濟金只有每戶六十萬元,目前有鐡皮屋住(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不用付租金)到市區租屋兩年就全花完了(以每月一萬六租金計算,建社會住宅住戶每月要付給銀行的錢也差不多這個數字)希望以戶改採以人數為發放標準,所以大家會發現這事件關鍵點很簡單就那個字"金戈戈"。因此沒看到那位在大陸被欺負的戴導演也沒看到文林苑的學生出現。

當然有幾戶(林家每日資源回收只有一千元)真的是過得很幸苦的相信有智慧的人會以特案另外處理。「絕對不是有補償、安置就好。因為所謂的居住權,不僅僅是財產權的問題,也包含了生存權與人的尊嚴。」
何需論壇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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