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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質疑拍攝檢舉違規 男子打人毀相機遭起訴

質疑拍攝檢舉違規 男子打人毀相機遭起訴

2016-08-02 13:58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林男騎機車等紅燈時,見張男騎機車在該處持數位相機拍攝,懷疑張拍攝動機,上前質問對方是否在檢舉違規車輛,大喊「抓耙子」,涉嫌動手打傷張男,並砸毀數位相機,台中地檢署今依傷害、強制、毀損等罪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林男(41歲)去年6月29曰上午,騎機車行經台中市東區復興路與大智路口等紅燈時,見張男也騎機車行經該處並手持數位相機拍攝,懷疑對方拍攝的動機。

林騎機車尾隨,至東區復興路4段與大勇街口時,趁停等紅燈時,先將機車停妥後,上前質問張是否在檢舉違規車輛,並大喊「抓耙子」後,動手毆打張頭部、身體等部位,還將張的數位相機強行取走,用力擲摔於地,致相機不堪使用。

林再將數位相機拾起後,拿相機毆打張男的頭部、身體等處,張持手機欲打電話報警,林持續毆打張,致張手機及眼鏡也受損。

張到醫院治療、驗傷,發現頭皮、頸部挫擦傷、左肩、肘、前臂挫傷,及腹部挫傷、胸壁挫傷等傷害,張報警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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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有個資法 怎麼可以隨便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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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違規 就無須擔心被檢舉
被檢舉開單一定有所本 相關單位也會審核 才寄罰單

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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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此風不可長

撕裂台灣人與人之間的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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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值得辯論的一個議題
到底該不該有這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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