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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家境差 沒有被害人 詐團全緩刑

家境差 沒有被害人 詐團全緩刑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8月1日 上午2:46
詐騙集團租用汐止豪宅當機房,成員假冒銀行行員、公安,以「你涉嫌洗錢」為由詐騙大陸人。檢警逮捕七嫌,希望對岸協助找被害人但沒回應,只能依詐欺未遂罪起訴。法官認為,詐騙成員傷害我國形象,但這些人家境不好,一時失慮才觸法,全判刑八月,緩刑四年,各須支付公庫十萬元。
蔡姓被告表示,去年三月在報紙上看到綽號「阿倫」的男子刊登招募廣告,後依阿倫指示,以月租三萬六千元在汐止租豪宅作機房,接著阿倫將匣道器、電話交換器等機房設備交給他,其他「同事」也陸續到班。
蔡說,阿倫和公司「李氏科技」以skype通訊軟體,傳送大陸人民個資,還提供成員「教戰手冊」。機房七名員工分一線、二線兩組,一線冒充中國工商銀行行員,向受話者謊稱遭冒名申請信用卡;若對方相信,電話再交給飾演公安的二線;若被害又相信,再回報阿倫,由他派第三線檢察官誘騙被害人將存款轉入指定帳戶。
詐騙集團對外以直銷公司掩人耳目,但鄰居覺得「怪怪的」,向汐止警分局檢舉,機房才成立月餘就被抄。成員被捕後稱「大陸人都沒上當」,他們都沒拿到工資。
警方查扣五十四張大陸人資料,曾透過刑事局向大陸方面聯繫,希望對岸協助找出被害人,但公文石沉大海,未接獲對岸回應,落得沒有被害人指控局面。
法院審理期間,七嫌有二人未到案。法官認為,這些人還沒騙到錢,都是未遂犯,應該減刑。到案的五人才二、三十歲,雖然詐騙大陸人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也危害治安,應予以譴責,但他們書讀不多,生計勉可維持,有人還要養小孩,相信是一時失慮誤蹈法網,因此判緩刑,另二嫌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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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淪吧 恐龍法官遍地行走的呆丸。殺人無罪 詐騙有理 護漁罰錢 軍警權微。這些詐騙的不是想的那麼可憐。台灣不是沒工作做 好逸惡勞 貪圖暴利。二三十歲 天天看新聞也知道詐騙被抓到就像辦家家酒 沒關係。這些人不值得同情 台灣的法律和人權被濫用糟蹋的無以復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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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覺得法官縱放詐騙集團是刻意的行為了,只是外界人猜不透
為什麼詐騙集團不能抓
的奧妙所在
我只知道詐騙抓光了,販毒抓光了,就會少很多開百萬名車的二十歲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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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判導致的後果會讓無辜百姓受害(恐龍自知不會受害)
總之一定要有人群起抗議示威政府才會警覺~有勞大學生霸占司法部(紅了以後各黨會徵求入黨選舉搶席次哦~快去)
聽說恐龍以後會記名審查案件(不知道真的假的)
支持死刑(公共場所或惡意取他人性命判死)~~但孝子誤殺多年家暴父請法官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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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說窮人犯法情有可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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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己經完蛋了,有這樣的法官台灣永遠沒有安定的一天,這法官也証明了台灣法律無用論,悲哀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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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差 沒有被害人 詐團全緩刑......
這樣的判決, 就像是在鼓勵犯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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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差一時犯錯能被原諒?
那以後是不是每個窮人去搶銀行都是可以被原諒?
家裡有死人心情不好可以找人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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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應該學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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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官是誰應該公布
很窮的無罪.  很富的也無罪.很會讀書的也無罪

糟糕我沒有很窮.也沒有很富有.讀書也普普.完了這樣很容易有罪
沒辦法很富有.書也讀不上去.那只能把一點小錢花光
這樣很窮做錯事就無罪.千萬不要當中層的人會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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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值好高的一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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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好做的行業就是詐騙的阿....
低風險高報酬 刑責又低 CP值簡直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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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早就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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