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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國台辦回應肯亞事件:中國當然有司法管轄權,希望台灣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外國人在台灣犯罪 必須留在台灣審判服刑
台灣人在國外犯罪 還是必須在台灣審判服刑
從以前就一直這樣 這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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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4-14 22:10 發表

紅字部分錯哦~~
在泰國只要牽涉"販毒"被逮,是當地國直接審判送監,連你是美國籍一樣哦~~
不是你美國強大就把美國籍涉嫌人遣送回美國受審。
你好...
我是說台灣人不是一直都這樣做
無論英國人 韓國人 只要是外人在台灣涉嫌犯法 我們不是拼死也要將人留下審判服刑
而台灣人在外國涉嫌犯罪 我們還是拼命也要將自己人帶回審理
所以只要和台灣有關聯 台灣人都覺得要歸我方管轄嗎 真的是這樣嗎??
謝謝...


[ 本帖最後由 katonatsuki 於 2016-4-14 22: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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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r0908 於 2016-4-16 03:05 發表

不是只有台灣, 而是每個國家都這樣.
. ...
你好...
如果是美軍受害 美國人當然追究到底 但若是美軍是加害者呢??
美國是否也像台灣一樣 拼死也要自己人帶回自己審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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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4-16 21:00 發表

以琉球為例,曾經美軍性侵當地國小女童,沒捉到跑回美軍基地,美國一概不承認~~
...
謝謝你的回答
結果還是必須回到雙方如何協商
以兩岸來說 受請求方應該還是能拒絕請求方
畢竟我方的立場實在弱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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