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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時力支持廢死 洪慈庸遭網友酸爆

記得這是兩公約的濫用,兩公約有一條件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
不過別忘記,因精神障礙殺人者是"終年強制收容",就是沒有假釋啦。(屬強制列管人口)
立法良善但執行困難,(有那一間精神病院有辦法可以終身強制收容??)。
但精神障礙如何判定!?(老實說用精神障礙來脫罪的理由,反而不利!!因為沒有假釋條件可言,無行為能力者。)
這簽署兩公約好像也"馬英九"的濫用德政。
而一般正常人故意殺人,需依情節理由來斟酌輕重量刑。故意殺人分級(台灣沒有!!)。
所以選出一些"笨立委"這才是原罪吧~~(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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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6-3-30 13:02 發表


挪威在2011年的兩起重大事件忘記了嗎?也是啦!你怎麼可能會記得
兩起事件死亡人數相加有77個人,其中一個在監獄裡面還放話
"不給我換PS3,我就死給你看",這就是沒有死刑的現況
你又打算怎麼說?反正一定會發生乾脆 ...
mesia大
你的憤怒貓貓了解,但貓貓覺得這次殺童案,犯嫌不見得是"精神障礙",雖然驗毒快篩,但只能驗成四種毒品。

加上其筆記本大略內容。
就貓貓所知應該可能吸食"浴鹽(喵喵或炸彈,這要檢體進實驗室檢驗才知道。)"才有這類筆記內容。

所以這可能非"精神障礙"而且預謀成份居高。

一般"無行為能力"跟"遞奪公權終身"這是兩回事。

精神障礙其行為無法自主(生病),而因吸毒酗酒的犯行這一般很難列入"精神障礙"行為。
因為這兩類是自主性行為。

畢竟"精神障礙"患者跟預謀兇殘犯者不能畫成等號。
而無行為能力者,可能包括中風無思考能力,老人癡呆,帕斯金症,植物人以此類推......。
應該都不該死而是治療無望的可能。

重點一個小小的台灣為什麼無法杜絕毒品。
而非"精神障礙"造成目前台灣"隨機殺人"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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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16-4-1 19:30 發表

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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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貓貓只問一句那誰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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