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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時力支持廢死 洪慈庸遭網友酸爆

時力支持廢死 洪慈庸遭網友酸爆



洪慈庸PO文引來許多網友酸言對待。(圖/翻攝自《洪慈庸臉書》)

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喉案,許多民眾、藝人紛紛站出來發聲,紛紛對於「廢除死刑」主張深感憤怒不滿,而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稍早也在臉書上PO文「希望大家能夠給女童家屬多一點的時間與空間,面對突如其來的衝擊,相信他們也非常需要好好靜下、平復情緒。我也會跟大家一起,為了更安全的幼兒環境來努力。」沒想到卻引發網友酸言對待!

不少網友湧入她臉書留言:「請問妳可以為我們努力改變什麼???不要用說的....謝謝!!!!」、「所以洪姐你們是否該表示些什麼了?心得文不缺,缺的還是實質的改變」、「我真的覺得以前很欣賞你,現在對你超反感〜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本來百分之百的支持你們時代力量,這個事件過後,如果你們還是支持廢死,那你們可能就只有這四年...!

另一名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在擔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時也提倡過廢除死刑,今日女童命案發生後,他面對「是否影響廢死理念」的問題時回答,他支持的是國家地行法制度改革,非單一狀況討論

而對於是否願意支持藍委王育敏「殺害兒童加重刑責」的提案,林昶佐回應,沒有收到提案內容所以不評論。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對此案則僅表示:「除了難過,還是難過」



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328005320-260407#disqus_t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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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這樣了啊!
今天面對這起慘絕人寰的事件

身為可以推動立法的立法委員,卻只會發一篇心得文、表示痛心、難過
並呼籲大家來集氣

請問,洪慈庸,你究竟是立法委員還是鄉民?
如果是鄉民或藝人,不意外;可是身為立法委員,就該思考要提出甚麼樣的法案來盡量遏止這種情形再度發生

林昶佐的回答也夠八股了,空談理想卻不談實際空要大家冷靜,冷靜了,然後呢?
然後等這件事情的熱潮過去,你再繼續呼籲立法委員站出來挺廢死嗎?

而黃國昌只會表達難過,呵呵

只能說,選時代力量上來的,不知道在想甚麼
洪慈庸在洪仲丘事件的時候,為了弟弟多嗆啊,現在人民把妳選出來,是要你解決問題
而不是發發臉書心得文,就代表你有在做事了好嗎?立委這麼好當?人民選個花瓶來看?
還是妳想當聖母?


也不是想繼續把責任推給政府,民意代表,不是會罵、叫官員寫報告就好
重申一次,人民選民意代表出來,是寄望能夠發現並解決問題,而非只會拋出議題來討論而已

至少有立委提案殺害兒童加重刑罰,這比較實際
在當前一片悲傷局勢下,有人跟你說要冷靜,不實際
就像你很悲傷的時候有人跟你說要冷靜,你會怒嗆回去一樣,安慰、平撫人心不是這樣的

而是要跟你說:『我想到可以解決的方法了,讓這種悲劇不再發生!』這才比較重要


[ 本帖最後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6-3-30 01:49 編輯 ]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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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6-3-29 12:09 發表


洪慈庸PO文引來許多網友酸言對待。(圖/翻攝自《洪慈庸臉書》)

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喉案,許多民眾、藝人紛紛站出來發聲,紛紛對於「廢 ...
兇手判死,兇手槍斃了,然後呢?以後就不會有隨機殺人了?顯然不是.
現在廢死了嗎?還沒,法院不是獨立審判?不判死刑是誰的問題?是那些法官的問題吧.
判死壓力大?現在支持死刑的可是80幾%,不判死壓力才大吧,為何法官不判死?問題在法官身上吧.
現在的狀況跟廢死何干?好笑.
是誰在轉移執政無能的焦點,這才是最主要的問題,藍營敢討論嗎?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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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這是兩公約的濫用,兩公約有一條件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
不過別忘記,因精神障礙殺人者是"終年強制收容",就是沒有假釋啦。(屬強制列管人口)
立法良善但執行困難,(有那一間精神病院有辦法可以終身強制收容??)。
但精神障礙如何判定!?(老實說用精神障礙來脫罪的理由,反而不利!!因為沒有假釋條件可言,無行為能力者。)
這簽署兩公約好像也"馬英九"的濫用德政。
而一般正常人故意殺人,需依情節理由來斟酌輕重量刑。故意殺人分級(台灣沒有!!)。
所以選出一些"笨立委"這才是原罪吧~~(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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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獨立嗎? 台灣一向都是政治凌駕司法的, 否則就不會已經判刑確定刑期幾十年的重犯還在外面趴趴走的荒唐事了.

民進黨黨綱26條的廢死條款, 扁朝法務部長陳定南, 馬政府法務部長王清峰, 藍綠2黨執政時都有官員宣誓廢死, 不用推來推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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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6-3-29 23:57 發表

兇手判死,兇手槍斃了,然後呢?以後就不會有隨機殺人了?顯然不是.
現在廢死了嗎?還沒,法院不是獨立審判?不判死刑是誰的問題?是那些法官的問題吧.
判死壓力大?現在支持死刑的可是80幾%,不判死壓力才大吧,為何法官不 ...
挪威在2011年的兩起重大事件忘記了嗎?也是啦!你怎麼可能會記得
兩起事件死亡人數相加有77個人,其中一個在監獄裡面還放話
"不給我換PS3,我就死給你看",這就是沒有死刑的現況
你又打算怎麼說?反正一定會發生乾脆一次一起死?

廢死了嗎?法律上還有死刑,但是判了死刑就等於執行死刑嗎?
死刑的判決不過是"撫慰用",只有執行才是"嚇阻用"
知道兩者的差別嗎?你這根本活在象牙塔裡的怎麼會知道
執行了嗎?一個?兩個?三個?現在還有幾個在牢裡?
什麼時候要處理掉?等政府民調過低?還是要等下一個孩子被殺?
你的死刑不過就是要等他們老死在獄中而已
要是這樣就算了!偏偏還有TMD的假釋機會
你知道有幾個是假釋出獄以後又再殺人的嗎?結果?還TMD的沒有判死
湯姆熊的殺童兇嫌犯案後講了什麼還記得嗎?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又不會死",結果呢?還真TMD的沒死
這就是台灣的死刑嗎?這叫做死刑嗎?
你們說怕冤獄所以想廢死,我就當作是你們不知道現在科技怎樣,就算了
但是像這種當街殺人的現行犯還TMD要喊什麼冤?
最大的冤在那幾個無辜被殺的孩子身上啦
!
你TMD看見了嗎?知道了嗎?是瞎了還是傻了?
還是乾脆一點直接承認想廢死的人就是想哪天換自己殺人就可以不死?

敢討論嗎?你TMD的有配套方案嗎?
你有嗎?你沒有,所以給我閉嘴
我有!我來告訴你
1.終身奴隸:判刑確定後不再擁有公民身分,沒有假釋權及探監權.年限:到死為止.
2.所有重刑犯一率剝奪所有憲法給予的權利,包含平等權和醫療權以及特赦.
3.所有重刑犯每天0600起床開始工作,2100就寢,三餐各30分鐘,例假日不休.
4.收入扣除水電後,管理員薪資,扣除房租和飲食費後有剩餘就全數給予受害者家屬

這次想改說什麼?恩?你們都在獵女巫嗎?
都已經在大庭廣眾之下還在母親面前殺一個無辜的孩子了
還想狡辯說我是白女巫不是黑女巫嗎?
還是想說當我們拆銅像時你們說要放下,現在看到兇殺案卻要殺人?
因為我TMD沒辦法找死人算帳啦!也沒辦法把死人拉起來再殺一次啦!
就算要下地獄去找他算帳,我也還沒死啦!知道了嗎?
最重要的是你們只敢找銅像算帳,怎麼不敢找真人算?敢講原因嗎?
怕報復嗎?怕死嗎?怕被打嗎?在孩子面前成人有資格怕嗎?
成人都怕了那孩子要怎麼辦?誰要來保護他們阿?
還是要乾脆說白一點?這一切就是你們那單純且愚蠢的政治而已

身為男人就要有男人應該要有的肩膀和責任
面對歹徒威脅著自己深愛親人朋友的時候
怕?等刀子插進心臟的時候再怕都來得及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6-3-30 21: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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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6-3-30 13:02 發表


挪威在2011年的兩起重大事件忘記了嗎?也是啦!你怎麼可能會記得
兩起事件死亡人數相加有77個人,其中一個在監獄裡面還放話
"不給我換PS3,我就死給你看",這就是沒有死刑的現況
你又打算怎麼說?反正一定會發生乾脆 ...
mesia大
你的憤怒貓貓了解,但貓貓覺得這次殺童案,犯嫌不見得是"精神障礙",雖然驗毒快篩,但只能驗成四種毒品。

加上其筆記本大略內容。
就貓貓所知應該可能吸食"浴鹽(喵喵或炸彈,這要檢體進實驗室檢驗才知道。)"才有這類筆記內容。

所以這可能非"精神障礙"而且預謀成份居高。

一般"無行為能力"跟"遞奪公權終身"這是兩回事。

精神障礙其行為無法自主(生病),而因吸毒酗酒的犯行這一般很難列入"精神障礙"行為。
因為這兩類是自主性行為。

畢竟"精神障礙"患者跟預謀兇殘犯者不能畫成等號。
而無行為能力者,可能包括中風無思考能力,老人癡呆,帕斯金症,植物人以此類推......。
應該都不該死而是治療無望的可能。

重點一個小小的台灣為什麼無法杜絕毒品。
而非"精神障礙"造成目前台灣"隨機殺人"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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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3-30 22:26 發表

mesia大
你的憤怒貓貓了解,但貓貓覺得這次殺童案,犯嫌不見得是"精神障礙",雖然驗毒快篩,但只能驗成四種毒品。

加上其筆記本大略內容。
就貓貓所知應該可能吸食"浴鹽(喵喵或炸彈,這要檢體進實驗室檢驗才知 ...
最讓人憤怒的還是"有人會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白痴論點來認定或評斷別人的思維"

浴鹽這種毒品,我第一次聽到的時候是幾年前一個非常驚悚的事件
"有一個人在路邊把另一個人的臉當場啃掉了一半"
由於當時正好很流行惡靈古堡
所以美國的民眾還質問政府是不是私下研究T病毒
我也在FBPO過這種毒品,我加的註解是
"把自己弄得像殭屍,很帥嗎?"

我知道這傢伙根本不可能是精神障礙
今天不是在獄中被打了嗎?當下他怕了
我冷笑一聲"原來他怕壞人阿"
我老媽也回一句"那根本就沒瘋嘛!還知道要挑對手!"

今天看新聞好像有提到有關精神障礙的判決
先天的才有可能會得輕判或是強制治療,後天的就沒有了
例如用毒品或酒精等方式讓自己在精神方面出問題
如果是後天的,那就會像一般人一樣判決
只是這一點就要問法律專長的了!
只是根據台灣的法律......總有一天還是會假釋出獄
到時候死的又不知道是哪個無辜的孩子了!

我已經有一堆朋友在討論以後出門是要帶甩棍或是鎮暴槍了
但是目前的比較推的好像是沙豹和mace

防止毒品基本上不太可能,尤其毒品每年都有新品問世
就連手機開發也差不多這種速度,光憑這一點要想防堵新型的毒品入台本身就不太可能
因為不說緝毒犬都聞不出來,就算是擺在海關面前說那是其他用途的也可能過關
當然啦!早就收到情報的除外,我在海巡幹過,才知道走私的手法有多少種
有看過藏在船艙的,但是有看過甲板的嗎?用雙層甲板就藏在夾層裡面.
也有聽說過有把毒品溶在水裡面,以後再慢慢的提煉出來.
而且台灣在相關的法令太鬆散了!我看全世界大概找不到比臺灣更鬆散的法律了
這種破壞家庭,毀人一生的大惡居然不到10年,不要說新加坡就連印尼都沒這樣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6-3-30 23: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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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6-3-29 23:57 發表

兇手判死,兇手槍斃了,然後呢?以後就不會有隨機殺人了?顯然不是.
現在廢死了嗎?還沒,法院不是獨立審判?不判死刑是誰的問題?是那些法官的問題吧.
判死壓力大?現在支持死刑的可是80幾%,不判死壓力才大吧,為何法官不 ...
沒有死刑只會讓事情更大條,死傷更嚴重(挪威人 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 背77條人命)
殺人出獄再犯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 ... ..1.0.0.d2MflcSxy9w

[ 本帖最後由 983u54uf 於 2016-4-1 18: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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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6-3-29 23:57 發表

兇手判死,兇手槍斃了,然後呢?以後就不會有隨機殺人了?顯然不是.
現在廢死了嗎?還沒,法院不是獨立審判?不判死刑是誰的問題?是那些法官的問題吧.
判死壓力大?現在支持死刑的可是80幾%,不判死壓力才大吧,為何法官不 ...
可教化?

慘!長子見義勇為竟惹殺機 翁家6口葬身火窟

三重火警釀翁家6死,50歲男子湯景華坦承縱火,不料原因竟然只是兩年前翁家長子翁祥智的見義勇為!

據了解,翁祥智前年4月某晚與女友到江姓男子開設的餐廳用餐,剛好湯景華與李姓友人也在場,當晚湯男疑黃湯下肚後大聲喧鬧,遭江男出言制止「小聲一點啦!不爽可以先離開,再吵我就報警!」

湯男發怒開始飆罵,結帳時用力推了老闆江男一把,兩人發生爭吵,李男把湯男拉往店門口打算先離開,但湯男又回頭朝江男咆哮,翁祥智見狀上前勸架「夠了吧!還要鬧多久?」此舉引發湯男不滿兩人互拉衣領,雖未發生鬥毆但湯男重心不穩跌倒,遂提告翁祥智傷害。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51455
全案今年1月判決翁祥智無罪,湯男知悉後大為不滿,揚言「我一定會討回來!」事後循法院文書上地址,多次前往翁家勘查環境,上月23日以報紙卷沾自己機車油箱內的汽油,放在翁家樓下機車腳踏板上點火,慘釀翁家6口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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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16-4-1 19:30 發表

可教化?

慘!長子見義勇為竟惹殺機 翁家6口葬身火窟

三重火警釀翁家6死,50歲男子湯景華坦承縱火,不料原因竟然只是兩年前翁家長子翁祥智的見義勇為!

據了解,翁祥智前年4月某晚與女友到江姓男子開設的餐 ...
噗~~貓貓只問一句那誰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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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4-1 20:23 發表

噗~~貓貓只問一句那誰該死??
一句話誰做的誰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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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是天公地道,更何況是無冤無仇的受害者,若不讓兇手伏法,這世間還有天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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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983u54uf 於 2016-4-2 00:18 發表

一句話誰做的誰擔
怒贊同這句,+100!!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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