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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STA01 於 2013-9-18 14:23 發表
請問如果她家狗衝過來攻擊我,結果被我家狗咬死或重傷(雙方都沒牽繩)那我需要賠錢嗎?
狗屬物品........物品和物品 互發生毀損-->要賠錢
或是說我有被他告/他勝訴的可能嗎?
有
為什麼?
請問這種判決不會考慮當事人已被多次咬傷才帶狗出來做正當防衛嗎? ( 一堆鄰居都能作證 )
還有如果他真有勝訴的可能,那依上述我該如何保障自己? 因為明明無理的是她! 咬人多次都不綁狗.....
PS 怎麼我覺得台灣的法律好奇怪.....都讓不講理的人勝訴
之前也有朋友帶狗出去碰到不喜歡狗的人和他走同一條窄巷 " 狗無意聞了他一下 " (這聞一下就是瞬間走過那種不到2秒) 那人就踹狗! 結果狗的反射動作就反咬他一口
之後就進法院了 " 判我朋友要賠錢並登報道歉 "
這樣很奇怪! 當時我就開玩笑和朋友說 " 那妳以後就學他踹狗賺錢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