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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代言廣告不實 藝人也要罰!

代言廣告不實 藝人也要罰!

事實上,藝人代言的確要越來越小心,以前廣告不實大都只罰廠商,不處罰代言的名人,不過公平交易法將增訂,藝人代言不實廣告,除了要接受行政裁罰,也要負起民事賠償,曾接過減肥藥代言活動的熊海靈,大呼這樣的罰則不公平,不敢接代言活動了。
號稱一個月能減掉十幾公斤的減肥藥草廣告,宣稱喝完就能快速減肥,找來十多名藝人親身代言,就是為了要吸引消費者,只是一個月瘦十多公斤根本不可能,業者當然被罰,不過這十多名藝人當時卻因為無法可罰全都沒事,而找藝人代言的還不只這件,還有這件黑色的竹炭內衣,也說穿了就可以瘦下好幾公斤,誇大不實的廣告內容,就讓藝人溫翠萍成為一位代言產品被罰款的藝人,這個代言依行政罰,就被罰了八萬元。
未來公平交易法還要多加一條民事法,要藝人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聽到這樣的消息,之前曾接過減肥藥代言的熊海靈都跳出來說不敢接了,藝人代言的確可以吸引消費者,但廣告內容中的親身體驗及誇大療效問題,就得由藝人自己承擔代言被罰的風險。

總算有保障到消費者~
藝人,你賺那麼多,我相信藝人請經紀人或經紀公司找人幫你把關,你應該請得起,請不要做廣告不實的行為
說不敢接代言活動,說的那麼委屈,可是若拿這種黑心錢,犧牲消費者權益(健康),你會不會良心不安。
不過還是有漏洞,民事官司,小老百姓玩得起嗎?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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