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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選新城鄉長賄選 陳炳煌判刑確定

選新城鄉長賄選 陳炳煌判刑確定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463624.shtml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2.10.29 11:55 pm
  

62歲的陳炳煌於2009年參選花蓮縣新城鄉鄉長時,透過宋世安、向次華以每票1千元向選民賄選;最高法院依公職人員選罷法判處陳有期徒刑3年2個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

  

宋世安則被判刑1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確定。向次華已被判刑1年1個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確定。

  
【個人觀點】
  
第 16 屆 鄉鎮(縣轄市)長選舉 候選人得票概況 投票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05日
http://vote.nccu.edu.tw/cec/vote3.asp?pass1=H200906215000000aaa
花蓮縣新城鄉 陳炳煌 03 M 1950 中國國民黨 2705 30.37%
  
又是一個賄選的案例,希望選民真的能選賢舉能,畢竟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別出賣自己的權益。

  

【延伸閱讀】
     【
2008/06~2012/01泛藍&國民黨"貪汙/賄選"...等164個司法案件一覽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5228674&page=1&extra=page%3D1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特別費案/三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定讞! NOWnews  2008年4月24日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4/91-2265653.htm#ixzz1WDXqOqcz
   
李慶安:
詐領薪資案不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因有雙重國籍所以公職身分自始無效,故不符公務人員身份。
執行業務所得不需繳回:因為薪資、公費都是以市議員及立委身份,努力問政所得,故不需繳回。
雙重國籍任公職 李慶安無罪定讞
 TVBS 2011-08-2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64849/IssueID/201108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上訴駁回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11-11-0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4/today-p7.htm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定讞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new/art_id/37364/IssueID/20110609/page/1

  
相較於泛藍的成員 ↓
圖利民眾一萬元?民進黨斗南鎮長被收押 【自由時報】2011-11-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p5.htm



[ 本帖最後由 qazpoo 於 2012-11-3 20: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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