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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特偵組指不實傳聞 洪智坤提告

........特偵組指不實傳聞 洪智坤提告

有點好笑,告的理由居然是~特偵組的行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而是不是告違背職務之類的...
所以表示之前的爆料是亂說的.
另外說要告,趕快去告.不要喊喊而已.
記得告刑事的喔! 這樣才有勇氣喔!
不要學陳致中只敢告民事.
後來法院也發出第一張召妓証明給陳致中.


http://18plus.plus28.com/post.ph ... &extra=page%3D1
..特偵組指不實傳聞 洪智坤提告
.-字+字.中央社 – 2012年8月9日 下午4:3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9日電)民主進步黨中央執行委員洪智坤不滿臉書內容遭特偵組批「不實傳聞」,今天對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特偵組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洪智坤7月30日透過臉書(Facebook)指去年7、8月間,副總統吳敦義夫婦曾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共同前往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中鋼董事長鄒若齊闢室密談一事,經查證後確認僅是不實傳聞。

洪智坤認為遭特偵組損害名譽,下午由律師陪同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告,向黃世銘、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檢察官蔡鴻仁連帶求償100萬元。

洪智坤說,特偵組全力掩護吳副總統及吳家人和中鋼關係,他兩度赴特偵組作證,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但特偵組卻不追查,顯然違法失職,特偵組又指控他「不實陳述」,形同摧毀他的人格。

洪智坤委任律師黃國城表示,特偵組的行為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至於是否涉犯刑法洩密罪以及相關行政責任,將再進一步研究。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受訪回應,對洪智坤提告「不予置評」,對方爆料部分已偵查告一段落,特偵組對外澄清,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釐清烏龍的爆料,還原事實真相,也沒有洩密疑慮。10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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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爆料是亂說的....



    此人自承錯誤的爆料是要「引蛇出洞」,以彰顯吳敦義說話不實。但令人不解的是,20年前認識的人、事、物還能引證為今日之所為嗎?如此株連的鬥爭手段,應用在自家陣營裡的話,恐怕也無一人能經得起考驗吧!
    再說特偵組沒有必要浪費資源去澄清不實的謠言,更沒有必要去應付政治人物的胡亂指控,洪之作為令人不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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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開始爆料我就認為在亂扯
連一點書面資料都沒有
想出名的政客也要有一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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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信應該跟他學學,被破粳了還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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