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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債務人收到通知書應查明法院文件真偽,切勿被恐嚇。

債務人收到通知書應查明法院文件真偽,切勿被恐嚇。

近來許多「資產管理公司」發文給債務人,並借用法院名義,此類通知書通常會提到以下內容:

※法院強制執行前通知單:
法院強制執行前並不會有此通知單,這是資產管理公司發的,並非「法院」。

※文到三日後將狀請法院查封:
文到三日後的確可以「狀請法院查封」,但需經過正常的非訟程序
Ex:【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催告→聲發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二十日未異議→取得債權憑證→申請強制執行→准許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而非三日後就會查封,純屬嚇唬。

※聲請強制執行之確保債權程序:
「非訟程序」上並無「聲請強制執行確保債權」之程序,為「資產管理公司」自行發明?!

因此收到類似文件,請先判斷真偽,再找尋正確的方法面對處理!當然若有欠債自然是應該還債,只是遇到此種涉及恐嚇之惡劣行為,還需要抵制!


來源-----------My權益ITM 諮詢顧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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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弄到大家根本不知何為真何為假啊
簽都偶爾簽,中都嘛別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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