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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這樣算侵入民宅嗎?

侵入民宅  說你要怎樣

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進入他人 住宅範圍內 都可以算

告到它不敢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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