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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這樣算侵入民宅嗎?

這樣算侵入民宅嗎?

我家是獨立建築物
隔壁因為要在他們家樓頂加蓋
跑到我家樓頂
我家的狗發現現有人闖入大吠
結果對方在我面前拿石頭丟我家的狗
還對我嗆聲說你要怎樣
這樣可以告他甚麼嗎?

PS.我家的狗因為受到攻擊現在除了吃飯跟排泄都不敢離開他的狗窩
http://www.youiv.com/?fromuid=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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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民宅  說你要怎樣

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進入他人 住宅範圍內 都可以算

告到它不敢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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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算!!

不過建議還是要錄影存證
否則對方矢口否認
是沒辦法用狗叫來當成證據的!!!

話說!現在也不能違法加蓋,被檢舉是要拆的
不過最好鄰居盡量不要交惡,會後患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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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啦∼∼
但我非常贊同 hunter0954 的說法
並不是怕事,而是以後大家要相處的時間還長的很
不要搞的大家一見面火氣就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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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 不過要有證據  
最好故意去找他理論  再錄音他自己承認有闖入的話
不要亂錄影  或錄不該錄的話喔  可能會觸法

[ 本帖最後由 peishuian 於 2012-7-6 23: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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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306成罪有點難..雖然條文有附連圍繞之土地,但是實務大都認為至少要有圍牆
畢竟這是偏保護隱私的罪名,雖然他訂在自由法益= =
不過狗的部分,倒是有刑法352毀損成立的空間,而且我覺得滿有機會的
畢竟實務認定的範圍很廣,但是最大的問題還是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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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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