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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廠商標錯價

感覺這問題吵了滿久。
之前apple也是。
你不知道廠商到底是故意還是過失,這個判定上本來就會有出入。
如果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他一定是故意的。(我一定要買到,不買就是傻傻的)
站在賣方的角度,他一定是過失。(賣了會賠錢,所以不能賣)
一個要買,一個不賣,就打官司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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