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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關於遺棄罪

因小孩仍有你在扶養,除非你能證明連你也無力完成對小孩扶養義務而使小孩陷於無自救能力(很難,除非你完全沒任何能力養他)外,不該當本罪(刑法第294條)要件。只能改依民法就扶養小孩之費用兩人平均額來請求賠償爾。如持續半年以上,可依民法請求履行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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