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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有關民事通知書~~

原則上是可以旁聽的。法庭後方有很多空位,任何人都可以進去聽。

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法庭既屬公開,則法院審判案件時,基於司法權審判公正,故允許當事人以外之民眾,可以自由聆聽訴訟案件之進行,是為公開審判。但特定案件為了保障特定當事人並涉及當事人隱私,則例外不能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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