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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除罪 連戰等人簽結

特別費除罪 連戰等人簽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n/2/today-p4.htm
特別費除罪化修法五月二十日才生效,最高檢察署五月底就陸續將連戰、吳敦義等人因特別費所涉偽造文書案簽結。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不滿痛批,這些國民黨高官的案子修法前遲無偵辦進度,修法後就迅速簽結,真不知司法公道何在!
上個月底 檢方先後簽結14人
立法院院會五月三日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被視為「歷史共業」的特別費案除罪化,自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各機關所支用特別費的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全部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若涉刑責也一概不罰。
總統府五月十八日公布此項修法、五月二十日生效。最高法院檢察署在五月二十七日就簽結前財政部長林振國的特別費案;五月三十一日再簽結連戰、吳敦義、郝龍斌、胡志強、蘇起、吳伯雄、劉兆玄、江丙坤、錢復、許水德、邱正雄、高孔廉、李紀珠等十三人的特別費案,明指上述人員所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行為,均符合修法規定期限前支用的特別費,依法不罰,自無續行偵辦之必要,故予簽結存查。
迅速解套 綠批司法公道何在
立委高志鵬不滿表示,這些國民黨高官被控的特別費案,檢方偵辦多年毫無進度,任憑外界質疑仍不為所動;如今立法院才剛完成修法,生效不到兩個星期,這些高官馬上就率先獲得簽結解套,不知是哪門子的司法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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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人家說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趕快補上連結  我是引用  不要告我啊!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B1%E6%B0%B4%E5%BE%B7

這些國民黨高官真好   立院絕對多數   愛怎麼搞怎麼搞  反正修法解套就沒事....

[ 本帖最後由 wfpswfps 於 2011-6-2 13: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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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台灣有如此的行政效率難怪"白賊義"會自豪公務員不是拖累政府競爭力 短短十天就解決國民黨高官的共犯 那反對黨呢 看心情吧 " 無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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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幾年前李慶安曾經嗆聲,法院有什麼了不起,立法委員要修法
隨時都可以修法!

言猶在耳啊,結果講這句話的人已經身陷綠卡風波而黯然滾出政壇,但更
沒有良心的國民黨仍然以一手遮天的態勢,霸佔整個司法體系,將不適合
自己的法通通改掉,化非法成合法!真是無恥中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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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官官相護的把戲看多嚕
大尾的永遠都不會有事的啦
真的是民主大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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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在騜當政的時代
常常聽見    歷史共業還真的很好用

真的是兩套標準
阿扁的特別費就是貪污
連戰他們的就是歷史共業
台灣的司法還有公信力嗎?
台灣人快要出頭天了,把支那人趕出台灣
台灣人加油~

台灣    中國    一邊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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