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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請問大大有關於跟人討錢事情

兩萬塊錢

有兩個方式*到法院

ㄧ.非訟手段

1.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例稿法院有.對方沒有異議.就會確定

2.確定了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去扣薪.扣存款)

二.訴訟手段

1.前已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或你逕自起訴
   
   屬小額訴訟.由法官下判決

2.待判決確定.同上2.聲請強制執行.(去扣薪.扣存款)

末.因你是原告.負舉證責任.另.需至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才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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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不可?

別讓權利睡覺了^---^雖然一般債權是15年

但證據.....容易形成法官心證....別擺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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