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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談二二八事件 】【 節目影像 + 文字 】

因果關系  常常聽到,談一件這麼重大的歷史傷痕,怎麼可以只看結果,不看原因呢?

沒看李大師的節目,不知道李大師是不是真的只談了二二八的果,而忽略了原因呢?

還是此帖的發帖人沒貼上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 ... B%E4%BA%8B%E4%BB%B6

上面的連結是維基百科查到的,介紹了二二八的背景與導火線。我引用幾個斷落:

背景
國民政府接管之後又大量印製鈔票,並將台灣人賴以維生的米、布、鹽、糖等民生物資運往中國以資助國共內戰,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3](後來的幣制改革中,1元新台幣換四萬舊幣)[4]。而且國民政府一方面接收原屬日本人與殖民政府的財產,並拆裝賣往大陸,另一方面又延續日本殖民政策中的專賣制度,壟斷如煙、酒、糖、樟腦等的買賣,並利用各種關係排擠民營公司,並積極實施嚴格的經濟管控措施,壟斷了台灣與大陸貿易的經濟管道,繼續延續日本殖民地方式處理台灣,甚至變本加厲,讓原本期待結束殖民對待的台灣人感到更加失望。

公署的九個重要處會十八位正副處長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台灣本省人。十七位縣市長中,僅四名本省人,且均為返自重慶之「半山」,並不受台人歡迎。此外,「同工而不同酬」的待遇,以及台人不易謀得公家機構之職,更是引發台人不滿[5]。相較之下,在日治末期,台灣議會有半數官派,半數民選,竟然臺灣日治時期,本省人反而有更大的自治權力。

導火線

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公廟對面,天馬茶房前[註 6],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婦人林江邁正在販賣私煙,於是查緝員沒收林婦所有販賣的香菸及身上所有的錢財。

林婦以家計困難,跪地求饒,要求至少歸還經過繳稅的公煙,但查緝員堅持全部沒收。林婦的糾纏讓查緝員心生不耐,同時紛擾也吸引越來越多的民眾圍觀,讓查緝員大為緊張,又加上語言不通等因素,林婦被葉得根以槍托擊傷頭部,頓時血流如注。圍觀民眾目睹此景後,憤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逃到永樂町(今西寧北路)開槍示警,卻擊傷了在自家門口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註 7]。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其後轉至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局,向警方要求懲兇,但由於警察局長官有意包庇下屬,市民眼見官吏濫開槍傷及無辜,卻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以上引用中粗體字,這很明顯就是公權力欺壓人民,當時的政府嚴重的失能,後續處理更失敗,請問大家在指責有心人士利用這麼重大的歷史傷痕時,有沒有更用力遣責當時的政府使用公權力欺壓人民呢??

大家會讓政府濫用公權力欺壓人民的事件再發生嗎?
還是睜一隻眼 閉一隻的算了!!

台灣這些檯面上的握有權力的精英份子,都不質疑、不批評公權力被濫用的事實,盡是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講,大家發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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