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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談二二八事件 】【 節目影像 + 文字 】

我在研究二二八事件有部分參考李大師資料...其他部分則是自己家裡的長輩
(若說自己說 我也是二二八事件受害者的後代也不為過)
以及各大書局跟網路尋找出來的...其實會發現一個重點 大部分的書局以及網路上找到的二二八事件記錄
大都是在提到第一天誤殺一名本省人所引發之後的暴亂以及國民黨軍隊來台之後的屠殺事件
也就是外省人殺本省人   但本省人被外省人殺的事情都沒啥再提...

我對二二八事件有好奇的原因一部分在於本身喜歡研究歷史以及戰史
一部分是出自於懷疑民進黨一直在操弄二二八若他們是二二八的受害者
那我到是會不以為意...不過 民進黨創黨於美麗島事件之後  也就是白色恐怖末期  
卻每每操弄二二八 這我還真看不過去....


其實二二八事件  在當時李登輝說行政院出錢來做一個二二八報告那份報告就非常的主觀
舉例來說,有位外省人叫劉青山,逃到醫院去,本省人去把他鼻子、耳朵割下來,
這紀錄在二二八報告正本沒有,二二八報告正本就說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耳朵。
而這劉青山有記錄在文件上的,你卻看不到,
正式報告看到的是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和耳朵,對方是誰不知道,但那個案子的劉青山,
籍貫明明是安徽人,這什麼意思啊!
好比說,外省人殺本省人,報告裡說有多少人被殺,可是本省人殺外省人的話,
這報告裡講了一次,外省人被打殺,然後就說是傳說、據傳說;傳說是不算的,
他們立刻在消音。為什麼本省人殺外省人不提,
而外省人殺本省人就提,這不是歷史事實。因為根據報告文件所敘述的,
有中學的外省女教師被輪姦、外省小孩走在馬路上被殘殺,
都寫在唐賢龍的二二八書裡,他們在整理時,凡是本省人被殺的放在正本,
外省人被殺害的放在附錄裡,使你看不到、不注意。
請問這是走出悲情嗎?這是追求歷史真象嗎?都不是。


以下貼上的只是二二八事件外省人被殺的冰山一角

1.當時暴民會假冒警察和國軍。
-應廣明「二二八研究(附錄)」(馬起華,頁254)
「...(暴民)搶倉庫、彈藥、糧秣,被服用以偽裝國軍,......。」
-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95)
「事變期中,在『忠義服務隊』臂上出過鋒頭的白布臂章,事變以後當然已經消聲
匿跡了。但是另一種代之而起的白布臂章,又綑上了台灣同胞的手臂,這是因為
在變亂期間,許多警察服裝被暴徒搶去,為了辨別真假警察而起的,......。」

2.暴徒有使用機槍、迫擊砲、手榴彈等武器,並以兒童作為掩護。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台灣暴徒事件紀實」(頁5)
「......(桃園)縣府人員退守警察局,不肯繳械,暴徒遂向警局圍攻,以機槍步槍
混合掃射,......。」
-雅三「『二二八』事變的透視」「台灣月刊」第六期(頁5)
「當晚利用由彰化、員林、大甲運來之武裝暴徒,及埔里開來之少數高山族,集中
市區公私車輛,以手榴彈、機關槍,分別襲擊各軍事機關,......。」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4)
「(台南縣)暴徒持機槍三架,迫擊砲二架,至新營及其他各區流竄,搶奪槍械財物。」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暴徒乘坐消防車一輛,以兒童為掩護,中裝武器,企圖向長官公署進擊,......。」

3.當時民軍全副武裝,暴亂情況非同小可。
-「劉季園致劉天沂(信)」「二二八事件資料集」(頁308)
「(民軍)武器:重機槍二十餘挺、輕機槍百餘挺、步槍約一萬枝、彈藥約三百萬發 、手榴彈由大埔接收五千個,
又在東勢接收約四千人,小型炮在東勢大埔二處國軍 處繳獲二十餘門。......」
(轉貼自其他網站)

228開始的十天裡:

1.外省婦女被迫裸體遊街、裸體跳舞。
-「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調查概要報告」  「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60)
「......將外省婦女衣服脫盡,遊街示眾,......。」
-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萬華車站有一個穿旗袍的少婦被暴徒脫去衣褲,迫令裸體跳舞。.....」

2.外省婦女被強姦,輪姦。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頁95)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列祠後山三地之
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姦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辱之餘
,均憤極自縊殉難。」
-國防部史政局密祕稿本「台灣二二八事變紀言」  「二二八研究」(頁31)
「......大溪鎮國民學校女教員被暴徒輪姦,經高山族女參議員李月嬌救護始脫
險,......。」

3.外省孕婦被砍死,剖腹。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  「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孕婦劉氏被暴徒用日本之武士刀對準腹部插入,立時斃命。......」
-曾今可「台灣別記」「二二八研究」(頁431)
「......太平町有某公務員之妻懷孕將產,被暴徒剖腹,將胎兒取出擲地。....」

4.外省小孩被毆打、摔死。
-戴國煇、葉云云「愛憎二二八」(序言,頁3)
「有些流氓模樣的青壯年,則妨效日本人頭綁白布巾,口罵『支那人』、『清國奴』
不分青紅皂白地找出外省人毆打出氣,連就讀於台北女師附小(現台北市立師院實
小)的小孩也無法倖免,慘遭拳打腳踢後,還被推入學校前的深溝中。......」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事件紀要」「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頁516)
「一外省籍之五歲小孩,隨母出街,為暴徒瞥見,......此小孩亦被暴徒用力扭轉面
部,倒置背後,即時氣絕斃命。......又一小孩被暴徒將雙腳提起倒吊,頭部猛向
地上猛擊斃命。」

5.本省人四處搜尋外省人以洩忿,拿武士刀砍殺外省人。
-謝鷹毅訪問記錄(行政院,頁2)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花蓮地方也有一些自海外返台的退伍軍人,拿著武士刀要追
殺外省人。」
-夏奕「它告訴我們什麼」「二二八研究續集」(頁8
「他們(本省人)考驗你是否『阿山』(外省人)的方法,一是說『台灣話』,二是說
『日本話』,三是唱『日本國歌』,有一項考不來,那一定是『阿山』無疑,於是
輕則毆辱,重則打死,......。」
-「台南鹽政局李熙元關於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致鹽政總局電」「台灣二二八
事件檔案史料」
「......下午情形更為嚴重,街上之穿中山裝、西裝及說外省話者多被毆打,...」
-劉先生訪問記錄(省文獻會,頁348)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整座台北城,鑼鼓喧天,......一時秩序大亂,場面失控,凡是
穿著長袍馬掛者一律被毆打得遍體鱗傷,抱頭鼠竄,......。」

李登輝下令,行政院所出之“二二八調查報告” ,主要根據之書“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者唐賢龍著”中,強調所有本省死傷細節,而凡外省人被辱殺,凌虐部份,全被省略或淡化掉。同樣一本書,怎麼可以說這部份有效,那部份無效?為何選擇性採用?現引述原書部份“原文記錄”如下:
1• 二二八日早上十一點,台北新公園,除了打死十幾個外省人,毆傷二十幾個公務員外,更有一個年輕少婦,攙了她一個三歲多的小孩子,正想由偏僻的小道回家時,卻被幾個流氓攔住了,們對她儘情的調戲後,一刀將她的嘴巴剖開,一直割裂到耳朵邊,然後將她的衣服剝的精光,橫加毆打,打的半死半活的時候,便將她的手腳綁起來,拋到陰濕的水溝中,該婦人慘叫良久後即身死,當該小孩正在旁邊哭喊媽媽時,另一殘暴的台灣人,便用手抓住該小孩的頭,用力一扭,即將該小孩之頭倒轉背後,登時氣絕。
2• 又在萬華附近,一小孩被民眾將雙腳綁捆起,將頭倒置地上,用力猛擊,直至腦漿流出時方將其拋於路旁。
3• 又在台北橋附近,有兩個小學生,路遇民眾,因逃跑不及,即被民眾捉住,民眾一手執一學生,將他們兩個人的頭猛力互撞,等到該兩小學生撞得腦血橫流時,旁觀之民眾猶拍手叫好。
4• 當天下午,在台北太平丁,有一開旅館之孕婦,被民眾將其衣服剝光,迫令其赤裸裸地遊街示眾,該孕婦羞憤無已,堅不答允,便被一手持日本軍刀之台灣人,從頭部一刀下去,將該孕婦暨一個即將臨盆之嬰孩,劈為兩段,血流如註,當場身死。
5• 又在台灣銀行門前,有一個小職員,當他剛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即被一個台灣人當頭一棒,打的他腦漿併流,隨即隕命。
6• 這時,適有一對青年夫婦路過此地,又被群眾圍住,吆喝喊打,嚇得他們跪在地上求饒,時有很多的台灣小學生擠進人群中,一看原來是阿山,便連忙你一腳,他一腳,將他們兩人踢在地上,滾成一團,這時民眾更拳腳交加,棍棒其飛,不一會,他們變被打得血肉模糊,成了兩具破爛的孤獨魂。
7• 在新竹縣政府的桃園,被羈囚於大廟,警察局官舍與忠烈祠後山地之外省人,內有五個女眷,被台灣一群流氓浪人強行奸污後,那五位女眷於羞憤之餘,均憤極自縊殉難。
8• 而該縣大溪鎮國民小學女教員林兆煦被流氓呂春鬆等輪奸後,衣服儘被剝去,裸體徹夜,凍得要死,後被高山族女縣參議員救護始脫險。


以上這些只是二二八事件被所謂的台籍菁英所殺的受害外省人而這些只是冰山的一角
而二二八事件的原罪為何都推在外省人頭上?  本省籍的殺人都沒罪?
而事件中要負責任的最大元兇是誰?  國民黨?蔣介石? 陳儀? 共產黨? 謝雪紅?  


[ 本帖最後由 kaewen 於 2010-6-3 23: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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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徐如疾風 於 2010-6-3 22:31 發表



總之
當時兵慌馬斷
世界各地人民暴動+軍事鎮壓屬家常便飯
228演變至今是多被人擴大渲染拿來做政治操作利用
像流連大這樣從歷史角度理性探討的人則少之又少
其實簡單的說若今天二二八發生時如果中國處於國家太平政治穩定的情況下
處理二二八的方式或許會比較溫和穩健一些

但當時正值國共內戰 國民黨敗象畢呈正為惡化的局勢坐立不安
台灣又傳來有共黨介入的全島叛亂  因此緊迫而急率地處理二二八可說就難免而發生了
之後國民黨在二二八過後引發所謂的白色恐怖濫捕濫殺冤及無辜固然是罪惡  但也不能認為這是出自中國政治文化的傳統
認為是中國人不把台灣人當作自家人看 用以製造主張台獨的理由

二○○五年三月《日本評論社》出版日本學者吉田勝次與李登輝的對談錄《自由的苦澀》,
其中第三六九頁至三七一頁刊載了李登輝參加紅色組織的自述,這本書並未在台灣發表中譯本,故未為人所識。
李登輝對吉田說:「…不忌諱地說,經過『二、二八』,我們與楊廷椅(按,留日台灣學生,中共黨員)以外的人成立一個團體,
團體所屬不明,很顯然地,與謝雪紅的『台灣民主同盟』(按,全名應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有關。
組織裡有很多人,大約一年間,我就退出了,退出時得他們的批准,雙方還有不洩露彼此的約定。我離開不久後,他們被逮捕,
其中一個逃到中國大陸,兩個在台灣被處決,另一個坐監十年,他就是工學院助理李熏山,逃到大陸的人在北京或天津擔任相當級別的共產黨幹部…。」
連老李.都自己承認曾加入當時謝雪紅所組的台灣民主同盟
所以當時老李下令行政院所出之 二二八調查報告會客觀嗎?..不會有所謂的資料隱藏嗎?

其實要討論這類的歷史狀況本身就是要保持理性客觀  不然就會淪落到跟某些偏激份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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