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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民事債務問題

你的案例陳述比較攏統一點,給你一些基本的建議
第一,可持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至國稅局申請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申請費用是一筆500元
第二,債務人之脫產行為是很主觀的,如果你認為債務人有脫產,你可向法院聲請債務人處分財
     產屬惡意行為,
第三,有關執行扣押債務人薪資部分,僱主接到法院扣押命令,如果沒有聲明異議,那麼從次月
     開始就會扣除債務人1/3的薪資,但就目前實務面來看,除非是較有規模的公司會這樣做
     之外,一般的工作,老板都會先請人離職後再聲明異議
所以結論就是,現今社會能不借錢就不借錢,真的要借,也請你好好的過濾的你的朋友吧,白紙黑
字的寫下借據及還款時間金額,當然能有保人或抵押物是最好的,請你參酌了,
另外你們之間的拉扯,因你的提問不明確,所以在此不予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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