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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關於:商業攝影的【著作人】&【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回復 1# silkwormtsai 的帖子

同意二樓魯哥的說法
基本上妳可以要求~
但法律只有規定表示但未說表示在哪

個人有不同見解~即是~妳賣出的財產權A圖,故買到的(包括雇傭的任何關係取得)是A圖而不是A圖上有XXX大名的圖片

個人覺的表示權出現的地方是在侵權時主張才有意義~不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契約中沒做用

EX:在妳賣出去的書能叫買的讀者在第一頁寫上XXX著嗎?
EX:妳也不可以叫出版1000萬本的書商臨時要改圖或排版吧

回原點~對方取得是A圖,而非A圖中有XXX著字
              不然妳在授權時前要強調加字~但是強調後誰要買?(除非妳是很有名氣的~但很有名書商也要自己加上妳的大名才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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