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如何解釋父母應盡監督責任?

回復 2# 魯智深 的帖子

突然想到一個怪事
明明限制行為能力人~經營事業時就可認定其行為有效
問題來了~明明18歲就考到駕照了~為何出事還要找他媽來擦屁屁?
而且侵權行為只要在識別性,但在民法188還是硬要老爸媽出來解決
有時還覺的法律怪怪的
意思是說,即然都考到國家認証的照了(比獨立經營事業還具有指標性的特性)~出了事~卻要叫家長背,那家長能不能用國賠丫?(技術不佳~考試亂考)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