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這種判刑.....太扯了

這種判刑.....太扯了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7日電)前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稅務員楊儒昕被控勒索中醫師吳明珠新台幣 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刑楊儒昕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楊儒昕審查吳明珠中醫診所報稅案時,認為吳明珠應補稅 50多萬元。今年6月間,楊儒昕聯繫吳明珠丈夫見面,自稱在補稅案中幫助很多,但診所已被列為「查稅黑名單」,希望他們能資助150萬元,他可協助把名單往後挪,避免被調查。
吳明珠與夫婿事後向調查局舉發,並和楊儒昕商妥將「資助款」降為 100萬元。楊儒昕取款時被調查局逮捕,台北地檢署8月將楊嫌依貪污罪起訴。
楊儒昕曾是知名歌唱比賽的季冠軍;被索賄的吳明珠,則經常出現在各大節目,以及曾為主持人吳淡如懷孕時調理身體。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楊儒昕藉公務勒索未遂,判刑2年、緩刑4年、褫奪公權 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緩刑期內須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 220小時的公益勞務。全案仍可上訴。981027
中央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27/5/1tslq.html
這好像擺明了鼓勵稅務人員貪污..........
袠索不用被關......真的對我們的法官太失望了........
法官跟警察一樣...............無言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引用:
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09-10-29 05:53 發表
的確真的很扯!
法官的法感顯然出了大問題!
公務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基本法理都忘光光?
法官判案  自由心證  
難怪有朋友說不敢再擔任法官   因為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TOP

無理.
這本就不對.
利用職務脅迫他人本就不對.
就算錢.不是進自己口袋.
查稅人員應盡查稅之能.以提升國家力.
查稅人員不能搞的自己像法官一樣.

司法必須要獨立.
希望這位法官要在努力囉.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發新話題
最近訪問的版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