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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打「放水球、假球」的球員,是否應「終身禁賽與禁教球」

職棒球員一旦涉賭,不但中華職棒終身禁賽,連到學校教球、出任社團教練都不可以!

支持者的觀點:
因為球員涉賭球員為一己之私收錢、打假球,不僅可能造成職棒聯盟解散,影響清白球員,
更嚴重者,可能造成「國球」向下沉淪,無法提升反而失去國際棒壇的競爭力…
為人師表的道德要求原本要高,如果打假球的球員還可以當老師教球,即使比賽成績不錯,也會讓孩子容易產生價值觀混淆。

反對者的觀點:
斷絕涉案球員生路,已經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意旨,也牴觸就業服務法第四條「就業平等條款」及第五條「禁止歧視條款」規定。
人權團體認為這種打擊職棒賭風的手段太超過了,改過自新的人就是活教材,應該積極鼓勵;
主管機關如今不給改過自新的球員機會,讓人不解。

例:
呂文生反對全面封殺
獅隊總教練呂文生支持用嚴法來約束球員,但不贊成「追殺」這批以前時報鷹為主的涉賭球員。呂總說:「當初說好是讓他們坐球監,坐完之後就能去教球,沒理由現在出爾反爾。」
牛隊主砲張泰山也支持這個論點,「那個時候大家願意再給這些人機會,我想現在也應該一樣。」不過泰山也補充說:「如果之後有人再犯,當然就不能饒恕了,這些前輩就是給他們警惕。」

劉志昇贊同確立制度
謝佳賢則支持全面封殺,「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事情,雖然晚了,但還是得做,只要涉賭,當然要徹底離開棒球圈。」牛隊領隊劉志昇則認為,制度是該確立的,「職棒球員本來就得用最高道德標準去要求,棒球才會愈來愈好。」
宜蘭中道中學棒球隊總教練陸永茂昨天表示,曾在職棒涉賭的球員不得到基層學校任教,他很贊成,到基層當教練必須用更嚴的標準,這樣才能讓職業選手更警惕,更小心自己的行為。

也歡迎各位大大,提出您的看法^^

註:CPBL歷年涉賭遭終身禁賽人員

投票項目 ( 單選 ) 參與人數 199  

1.  終身禁賽、而且連到學校教球、出任社團教練都不可以
2.  終身禁賽,但解禁後可回基層當教練(給球員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