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法規常識]-燈光篇

[法規常識]-燈光篇

1.頭燈(大燈):
燈色須為白色or淡黃色
改裝HID(氣體放電式頭燈)者,須出具"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證明(ARTC合格文件)",以及合法機車修理(改裝)廠之施工證明(發票)
持上述2樣文件然後至各區監理處(所)申請"臨時檢驗"合法變更,檢驗合格後行車執照上會登記HID頭燈(光型)...

2.尾燈(後燈):
燈色應為紅色.
(不得閃爍)

3.煞車燈:
燈色應為紅色,並且亮度須比尾燈還亮.
(不得閃爍)

4.方向燈:
燈色須為橙色.*黃色亦可*
開啟時須閃爍,不得續亮.

5.號牌燈:
燈色為白色.
開啟頭燈時應續亮.

6.霧燈:
加裝霧燈者,只可裝設1盏或2盏(對稱).
前霧燈燈色須為"黃色" "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前霧燈裝設位置不得高於頭燈(大燈).
後霧燈裝設位置不得鄰近煞車燈10cm以內.


以上燈色不符或私自加裝HID者處2400~5400罰鍰,
以及回監理處(所)驗車至合格.


[ 本帖最後由 ph911gt2 於 2009-2-2 20:25 編輯 ]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有這回事喔
我都不知道ㄋ

TOP

顏色的規範跟我所知的差不多
但是
"改裝HID(氣體放電式頭燈)者,須出具"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證明(ARTC合格文件)",以及合法機車修理(改裝)廠之施工證明(發票"
那自己買燈泡回來換的怎麼辦?
我還以為直接是監理所填表格驗車就好了

TOP

夭壽 罰這麼重喔

但是路上不是還一大堆在跑來跑去= =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