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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 [網路即時通訊軟體區]版主積分已達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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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yjck 於 2008-6-1 10:28 發表


我有看申請資格 好像閣下您看錯了
我是申請副版主 並不是版主
標題是申請副版
副版也是要P1以上!

1. 申請者必須是P 1 或以上等級,亦即持有積分1,000分或以上
2. 申請者必須註冊滿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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