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5 18:00 發表
所以啦你就不用再瞎扯了
既然你不認為法務部提出草案是一開始就被政院退回,還拿黨政高層的一送案就退回沒有審查討論的相關說法來解釋
我是問你哪段有說一開始就被退回 並不是說我不認為一開始沒被退回 而且這退回 ...
一開始你回復我的PO文就認為新政府的官方說法都沒錯
法務部一提出就退回了,相關爆料與再質疑官方說法就是政治操作
現在你問哪一段有說一開始就退回
說一開始就被政務委員退回,院會沒審查行政院長沒看過內容是行政院發言人說的
法務部拿馬政府的遺毒,調查局的研議條文一字未改的舊案提交行政院會是柯建銘質詢法務政務次長時說的
所謂不具名的黨政高層馬政府時期,調查局有拿保防法爭議舊案來遊說
然後你認為行政院發言人與柯建銘還有不具名黨政高層的說法是合理的值得相信的
綜合以上所有的說法~~法務部提交政院的保防法草案就是一字未改的舊案
就是如同政院發言人說的一提出就退回了是個假議題
你認同他們的說法,才會說出提交行政院會的草案因為沒審查行政院長不知道蔡英文也不知道,這是政治操作
但現實的狀況就完全不是新政府官方說的那回事
這次法務部的保防法草案你知道有31條
根本不是柯建銘或是黨政高層所指的,或是你認為的馬政府時的國安法修正草案中的保防工作事項的相關內涵
而該爭議草案也不是行政院會根本沒討論就退回
行政院政務委員的薪水雖然等同部長但職務是參加院會與跨部會協調
政務委員還有另一個稱呼叫"不管部長"只能提建言參予討論,分擔院長的工作,但不能代替院長的權力
根本沒權力直接不通報行政院會與院長,退回職權位階重要性都比政務委員高的法務部送出的草案
如果政務委員有這個權力直接退回草案不需讓院長與蔡英文知道內容,哪來的府院高層再去要求相關單位也就是法務部與調查局分頭處理後續
然而府院高層還有誰比部長位階高的能吩咐部長分頭進行後續處理,如果沒有帶著院長與總統的指示,政務委員是沒那個權力
行政院長就不可能不知道草案內容,甚至蔡英文都可能完全知道
事實也顯示保防法爭議草案送行政院會不是如政院發言人所說直接退回沒有審查,而是提交行政院有一個月的時間審查草案內容
而現在你在來問我說你哪一段有說第一時間被退回,甚麼時候有說行政院長不知道,蔡英文也不知道
引用:
原帖由 abc_cm88 於 2017-3-14 15:27 發表
請問你真的了解嗎?
政府的確是推保防法 不過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下推動 調查局花了6個月端出草案 就是你現在看到那個
草案根本未經院會討論,行政院院長也沒有看過這個草案 更別說是蔡英文
而且這是年初 ...
你沒說過行政院長與蔡英文不知道?所以你現在不認為他們不知道
這麼說吧
沒看過能知道嗎?看過能不知道嗎?
所以你現在還認為是保防法草案如同行政院發言人所說行政院長甚至蔡英文都沒看過,但你不認為林全跟蔡英文不知道?這邏輯看法挺不合現實的~~~
而如果沒有送交院會審查被政務委員直接退回必須修改的草案又怎會在1月就被被媒體報導出來?大半個2月都在質疑相關草案內容有人二復辟的爭議
真有政治操作也不用瞎扯牽拖有氣無力奄奄一息的國民黨,所謂的內鬼自然是新政府裡面有接觸過該草案內容的成員放出來的,才能給媒體與在野黨的有炒作空間
而內鬼也不必然是國民黨的內鬼,以新政府與民進黨現在的情況更可能是黨內的權力鬥爭~~~呵呵
PS:你要一一複製我的文回復不是不可以,但請把我說的跟你說的分開,全混在一起不分你的還是我的,這亂七八糟的文章要別人怎麼閱讀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7-3-16 01:2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