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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魯智深 於 2010-3-27 09:52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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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引用101條來看 你還是認為五萬塊是契約違約金的生效要件
依此見解 當然你會害怕你是不是在用不正當手法阻止條件成就
我的看法是迴避違約金是否已經生效
直接說你還在試用期
試用期顧名思義當 ...
今天公司有聯絡我,他給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 去該公司任職,這樣就沒違約金問題。
方案二: 違約金可能打六到七折(六到七萬),然後強調公司不需要這筆錢,
會把違約金以我的名義拿去捐款,屆時會提供收據給我。
我是想走方案二,但六到七萬這筆錢對我來說不是小數目(小弟的身份是弱勢學生),
我一再拜託他能否幫我爭取到只賠一、兩萬,他跟我說應該不可能,請問該如何處理?
s8411972大大說如果違約金過高可以聲請法院酎減,那請問聲請法院酌減的流程是?
需不需要聘用律師?謝謝